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ST中期 公告编号:2023-062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期或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33号),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由于问题3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书面陈述意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现对《关注函》 问题3完善回复,其他问题均以已披露的《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回复为准。
问题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中兴财所”)为你公司2022年年审计机构,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与中兴财所前期沟通是否存在争议及具体存在争议的事项,请提供中兴财所关于你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项的书面陈述意见。
回复:中兴财所不再担任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与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强调事项段的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公司与中兴财所就年审工作中需要沟通的所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争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回复如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中兴财所不再担任中国中期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国中期拟聘任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财所已知悉该事项,对该事项无异议。
完善后的回函全文如下:
1.公告显示,北京亚泰所2022年末合伙人2人,注册会计师5人,收入301.78万元。签字合伙人任海春2023年开始为北京亚泰所服务,项目签字会计师徐成光2023年12月起在北京亚泰所执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蔚2023年11月起在北京亚泰所执业。请你公司:
(1)结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过往审计业务经验、对公司及行业审计业务熟悉程度等因素,详细说明你公司聘任北京亚泰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主要考虑,北京亚泰所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你公司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能力;请北京亚泰所结合公司相关风险情况和北京亚泰所近年来审计业务开展情况,专业审计人员配置情况等,充分论证并说明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回复:中兴财事务所已经为公司连续服务六年,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则要求进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了顺利推进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公司采用邀请北京亚泰所参与我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北京亚泰所提交了回应资料。通过对公司收到的北京亚泰所的应答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北京亚泰所审计业务经验、对公司及行业审计业务熟悉程度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北京亚泰所基本情况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所或亚泰所”)成立于2016年2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金520万元,注册地位于首都北京,具备证券期货服务业务资格。
2023年12月14日公告时,为了监管部门、公众投资者更加全面、及时了解审计机构情况,除了披露亚泰所2022年度相关信息外,主动增加披露了截止公告日亚泰所的最新信息。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亚泰所已拥有66名注册会计师,其中15名合伙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11人。2023年度预计收入6000万元左右,计提和购买的职业保险金额5050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亚泰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专业人员配备及项目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亚泰所对我司2023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中,主要人员情况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任海春,200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证券项目审计,负责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近三年曾相继作为紫天科技(300280)、盛路通信(002446)、创源股份(300703)、丰润生物(871329)、通铁股份(834504)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师或签字合伙人。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成光,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1月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个。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魏蔚,2005年9月30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08年5月开始从事证券项目审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2022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户、新三板18家,发债项目15家。
另外,亚泰所承诺将根据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增加或优化项目组人员,以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综上(一)、(二),公司认为亚泰所具备资格和专业能力完成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综合考虑北京亚泰所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投入本项目的审计服务团队,公司认为在团队组建、人员安排、专业服务能力、进度把控措施、沟通协调等方面,公司综合评估北京亚泰所具备承接并完成公司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选择北京亚泰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的回复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所述情况属实。
一、基于如下信息,充分说明我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一)基本情况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6年2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金520万元,注册地位于首都北京,现代化办公室面积超过1000平方,除业务部门外,现设质控、财务、行政、党办、函证中心、战略发展等内部机构,配备有IT系统、交通工具、文印中心、会议室、接待中心等基础设施和设备。
(二)资格备案情况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财政部、证监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和《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双备案制。我所于2022年11月向证监会、财政部双备案成功,具备证券期货服务业务资格。
(三)人员和业务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我所已拥有66名注册会计师,其中15名合伙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11人,具备为包括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经济组织提供相应专业服务的能力。
截止本公告日,本所已承接的2023年度上市公司项目包括:合纵科技(300477),目前主业电力行业,签字会计师任海春、张旭林,已公告;中国中期(000996),目前主业汽车销售与服务,签字会计师任海春、徐成光。
(四)职业风险情况
截止本回复出具日,我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为5,050.00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我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公司风险情况
公司因2022年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6.40万元,同比下降47.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68万元。
经初步尽了解,中国中期近年来的主营业务实际上是汽车销售和服务,并非期货等金融业务,只是参股期货公司并获取投资收益,业务比较单一且简单。2022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被*ST。目前为止获取的信息说明,导致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的重要(直接)原因系一笔大额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为此,我们将根据该笔款项收回情况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对审计意见是否存在影响,同时考虑其他关键事项审计程序实施和审计证据获得情况,发表符合实际情况的审计意见。
综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重要风险因素分析,我所证券期业务服务备案情况、注册会计师人数包括证券业务从业人数和经验,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以及我所的职业风险情况,我所和项目签字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审计人员配置及初步计划
(一)人员配置
根据对主营业务、规模的了解和风险的评估,并结合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情况,本所拟组建10人左右的审计团队,包括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员及审计助理,负责完成2023年度中国中期的年报审计工作。中国中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是从业多年,自具有证券执业资格且行业综合排名或收入排名前20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我所,近三年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破产重整等专业业务,具备丰富专业审计经验。
我所中国中期2023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中,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任海春,200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证券项目审计,负责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近三年曾相继作为紫天科技(300280)、盛路通信(002446)、创源股份(300703)、丰润生物(871 329)、通铁股份(834504)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师或签字合伙人。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成光,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1月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个。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魏蔚,2005年9月30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08年5月开始从事证券项目审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2022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户、新三板18家,发债项目15家。 上述3人近三年来因执业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任何民事诉讼。我们将根据审计进展情况随时增加或优化人员配置,确保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综上,我们拟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有能力审慎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出具恰当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2)请你公司就2023年审计机构聘任事项,说明与北京亚泰所的沟通筹划过程及决策过程、相关推荐人(如有)、推荐人与北京亚泰所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你公司与北京亚泰所及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就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其他安排,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回复:
一、沟通和决策过程
1、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要求,公司采用邀请应答方式选聘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邀请评价最终结果,最后由北京亚泰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2、 2023 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北京亚泰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职业风险金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处罚和诚信记录等、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3 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不存在推荐人及关联或其他利益关系
本次选聘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不存在相关推荐人。公司与北京亚泰所及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关联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也未与北京亚泰所及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之间就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其他安排。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2022 年度相比变化未超过 20%,符合公司实际,公司不存在变更审计机构以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2.请你公司说明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你公司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是否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以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回复:一、选聘会计师事务依据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财会(2023)4 号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采取邀请选聘方式选择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
二、公司采取的评估选择程序
公司在选择北京亚泰所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评价其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能力等所采取的评估程序包括:
1、审阅北京亚泰所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证照、执业证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基本情况说明等。
2、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北京亚泰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与北京亚泰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就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从业经验、独立性、诚信情况等进行沟通、了解。
4、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阅北京亚泰所基本信息和诚信信息、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会计师的诚信信息等。
5、通过巨潮资讯网查阅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师为其他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了解以往为其他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是否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是否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6、审查北京亚泰所是否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的职业保险,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基于如下初步结论,选聘确定了北京亚泰所:
1、北京亚泰所已进行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开展审计业务的资质,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较长年限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北京亚泰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北京亚泰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受到行政处罚,也未涉及民事诉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亚泰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关联或其他利益关系。
5、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计提和购买职业风险基金5050万元,职业保险和投资者符合相关规定。
6、亚泰所特别强调沟通:就重大问题或关键事项,提前沟通解决思路和原则,提前沟通可能额外追加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强调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与监管部门的积极主动沟通。
综上,公司选聘北京亚泰所选聘方式符合要求,选聘工作公平、公正。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中兴财所”)为你公司2022年年审计机构,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
(1)请说明你公司与中兴财所前期沟通是否存在争议及具体存在争议的事项,请提供中兴财所关于你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项的书面陈述意见。
回复:中兴财所不再担任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与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强调事项段的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公司与中兴财所就年审工作中需要沟通的所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争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回复如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中兴财所不再担任中国中期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国中期拟聘任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财所已知悉该事项,对该事项无异议。
(2)请北京亚泰所说明是否已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涉及的内容及范围进行充分的了解与评估,是否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面临的终止上市风险,是否与前任审计机构中兴财所就上述问题及风险情况开展必要的沟通,若是,请详细说明沟通的具体情况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经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2023年度审计工作涉及的内容及范围
经了解,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范围包括:中国中期母公司及4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分别为中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同时关注公司进行中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可能的影响。2023年度我所要为公司出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2023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报告、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说明。
二、我们充分了解了公司经营、财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我所的邀请选聘、多次沟通、接洽,我所按照本所《质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成立中国中期项目组,组织完成了拟承接项目的前期尽职调查和业务承接评价的有关工作,全面了解与评估了公司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诚信情况、内控建设情况、主要会计和税收政策、经营情况、业务规模、财务状况、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诉讼、担保、承诺及或有事项、资产重组、退市风险等情况,并沟通借阅了前任会计师的前一年度的审计底稿,充分关注可能给本所带来重大风险的事项。
2023年度中国中期及子公司中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近年度实际上并无直接从事期货等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孙公司东莞市永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汽车服务业务。
2023年4月29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相关规定,2023年5月5日开始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与前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我所已经履行了必要的项目沟通、风险评估、独立性调查等项目尽调程序,已对中国中期2023年度审计工作涉及的内容及范围进行充分的了解与评估,并结合公司2022年度关键审计及年报问询事项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及面临的终止上市风险,就中国中期管理层诚信、与公司在重大会计、审计意见是否存在分歧、治理层舞弊、对中国中期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以及出具含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换所原因进行了沟通,已经取得中兴财光华的书面回复。
前任注册会计师回复内容为:未发现中国中期现任管理层存在违背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未发现中国中期存在需要向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出具含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09,863.07元、连续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营业收入较上年较大萎缩;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需要。
四、拟初步采取的应对措施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中注协等监管部门对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结合尽调、沟通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国中期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审计重点及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对高风险项目单独实施专项核查,重点关注业务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完整性、投资收益确认、资产减值、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内部控制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决诉讼、担保等或有事项、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确定事项、期初余额的审计等。
4.你公司因2022年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季报显示,2023年1-9月,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6.40万元,同比下降47.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68万元。请你公司结合财务状况等情况,依规做好业绩预告、年度报告编制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请北京亚泰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等要求,勤勉尽责、规范执业,高度关注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以及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等核心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履行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切实承担起中介机构责任。
回复:公司将严格遵守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按时披露2023年度报告,充分向投资者揭示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同时积极配合北京亚泰所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不采取暗示、提醒等手段影响审计独立性,确保审计机构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发表符合实际情况的审计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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