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93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6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一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建良;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23年12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1,328,972,83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483,382,898股的53.5146%。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288,376,94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79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40,595,89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7%。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议案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对象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陈建良、李叶东、邓家青、赵倩、钟勇、黄纪元6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查后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李进一、刘国常、黄舒萍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
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陈荣、张晓莉2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律师和黄菊律师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94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运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是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陈建良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建良(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刘国常、陈建良、黄舒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国常(会计专业人士)为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任期均为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秘书机构,审计负责人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秘书,负责办理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黄舒萍、陈建良、邓家青、李进一、刘国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黄舒萍为主任委员,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任期均为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秘书机构,证券事务代表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秘书,负责办理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李进一、陈建良、刘国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进一为主任委员,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任期均为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秘书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秘书,负责办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陈建良、李叶东、赵倩、钟勇、黄舒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建良为主任委员,负责主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任期均为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投资管理部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秘书机构,投资管理部负责人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秘书,负责办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李叶东(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同意继续聘任解永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继续聘任关健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聘任谢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聘任李家琪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聘任解江涛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聘任杨旭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6位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均为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谢华(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联系电话:020-62878517
传 真:020-62878517
E - mail:securities@grgbanking.com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姚建华(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基伦(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王英(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联系电话:020-62878900
传 真:020-62878517
E - mail:securities@grgbanking.com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数据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广州数据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邓家青、赵倩、钟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简历:
1、陈建良,男,中国国籍,196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广电信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穗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广州中智融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数字经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运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安保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平云小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穗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建良持有公司1,473,929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李叶东,男,中国国籍,197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运通数字空间(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智融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运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中金支付有限公司董事。
李叶东持有公司169,502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解永生,男,中国国籍,197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电子信息工程博士在读。曾任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创自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运通奇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广电信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数字经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自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市数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大湾区轨道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解永生持有公司12,15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4、关健伟,男,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71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IBM(中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华南区总经理、通信行业中国区总经理,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院长,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
关健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5、谢华,男,中国国籍,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在读,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企发总监,广州运通链达金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广州广电穗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银通安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州支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谢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6、李家琪,男,中国国籍,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处长,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副主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中金支付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运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家琪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7、解江涛,男,中国国籍,1981年6月出生,专科学历,本科在读。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副总经理,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服务中心总经理,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解江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8、杨旭,女,中国国籍,1980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电子信息工程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总经理,公司技术管理总监、科技管理总监、高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广东运通奇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旭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9、姚建华,男,中国国籍,197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智融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自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数字经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清远市数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支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安保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广州圣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金金融科技(长沙)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广电信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运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运通奇安科技有限公司、运通数字空间(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平云小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姚建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10、江基伦,男,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广电银通安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广电信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总审计师,广州广电银通安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江基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11、王英,女,中国国籍,1981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王英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95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运通”)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是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陈荣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陈荣、张晓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周珺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监事陈荣(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数据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广州数据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简历:
陈荣,男,中国国籍,198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理学硕士在读,会计师,审计师。曾任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部长、部长,广州广电数字经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支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运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电云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清远市数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广电信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广州总部经济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部长,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数字经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陈荣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部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96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
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公司为“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0809)”的成交单位,成交金额为47,3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家青、赵倩、钟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公开比选项目的采购人广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数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CUPXH19L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跃珍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2日
住 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林路11号研究院5117房
经营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运行;互联网顶级域名运行管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商用密码产品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总资产73,522.69万元,净资产50,345.80万元;2023年1-10月营业收入650.79万元,净利润4,149.7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无线电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2、关联关系:广州数据集团是无线电集团直接控股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比选方式,公司参与“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比选,最终为该项目的成交单位。
四、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经友好协商,公司(乙方)与广州数据集团(甲方)拟签订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实施,提供软件及硬件配置、云平台的搭建、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上线、运行维护、以及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的约定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完善的服务。
2、合同价款
2.1 项目合同总价为47,300万元。本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已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在本合同约定的实施项目范围内,费用不再调整。
2.2 合同价款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交付且提交合规发票,甲方应于三年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3、项目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分为两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自甲方正式通知动工之日起,建设工期约8个月。
第二阶段:自甲方正式通知动工之日起,建设工期约8个月。
项目各阶段实施工期必须满足该阶段的建设进度、生产运营需要。乙方应保证自甲方正式通知动工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需求调研;140个自然日内完成各软硬件系统的部署、实施、联调等主要工作并投入试运行,240个自然日前完成所有验收测评工作,具备终验条件。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迟延,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逾期部分对应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乙方已实施的工作,甲乙双方按实结算。
项目因甲方及监理审核、审批所需时间,以及非乙方原因所延误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4、工作成果的所有权
4.1 本条所称“工作成果”指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为甲方制定、创作、设计、开发和制作的全部工作成果。在项目合同签订后,运营管理平台的工作成果由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甲方有权对该工作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工作成果及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甲方。乙方特此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向甲方转让对于任何运营管理平台工作成果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4.2 即使乙方未能完成整体开发任务,已开发完成部分软件内容的运营管理平台工作成果也应归甲方所有。
4.3 在验收完成之后,如果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运行与维护阶段对运营管理平台进行了必要的扩充或删改,该扩充或删改后的工作成果仍归甲方所有。
5、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服务和交付的全部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6、违约责任
6.1 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何约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一方对另一方因后者遭受损失或损害而基于本合同提出的全部索赔的总赔偿责任不应超过甲方根据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全部金额,而不论责任产生的原因为何,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约、侵权、错误陈述或违反法定义务,且任何一方不对另一方的任何间接损失负责。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何约定,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承担的违约金累计总额不应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另一方对违约方全部索赔的总赔偿责任不受甲方根据本合同应当支付的全部金额限制。
6.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模块负责人的, 视为乙方违约,更换每人/次处一万元违约罚金,甲方有权于合同款中扣除。
6.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4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标准,本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具体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在公司承建的广州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一期)基础上扩容,提供高性能、高精度的AI计算能力与高效易用的数据处理、模型训练、推理部署服务,助力广州构建适用数据要素特征、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发挥数据价值效用的数据基础设施。本项目将深化公司在数据基础设施上的能力建设,强化公司与广州数据集团的合作粘性,推动公司公共数据运营业务的良好发展。
本次因公开比选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数据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961.20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李进一召集并主持。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比选导致,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邓家青、赵倩、钟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承接广州数据集团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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