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3-05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通知,电化集团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
(二)截至本公告日,电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4,055,846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2.12%。
(三)电化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金额:拟增持A股股份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资金安排:电化集团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电化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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