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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4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62,0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2020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67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6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薛伟明、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薛伟明、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薛伟明、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 逐项投票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 逐项投票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易扬波、徐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9.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9.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9.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9.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9.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9.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9.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9.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9.1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9.1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7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朋微”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第一次股份登记工作。2021年12月27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9.85万股股票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2022年6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第二次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6月28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6万股股票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3年1月3日,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9.66万股股票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2、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2022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0元/股-0.30元/股-0.60元/股-0.25元/股=48.85元/股。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8.85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0元/股调整为48.85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7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朋微”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12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60.00元/股,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10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3年1月3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6.426万股股票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5,9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296,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15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作废的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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