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5日 01: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3-05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1.骆铭民先生、杨立荣先生、刘瑜先生3位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骆铭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杨立荣先生、骆铭民先生、张华东先生3位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立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郑志国先生、杨立荣先生、杨述兴先生3位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郑志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 杨述兴先生、杨立荣先生、郑志国先生3位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杨述兴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志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张华东先生、高恺先生、钟瑜女士、宋继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朱丁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应晓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团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郑志国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监事。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全资子公司台州奥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翔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郑志国先生长期从事医药行业的研究工作,拥有丰富的研发工作经验,先后独立或主持完成恩替卡韦的制备及生成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项目,作为发明人申请多项国际和国内专利,并在国内外权威杂志发表多篇论文,并获得浙江省和台州市科技进步奖、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青年科技奖、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21年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等荣誉,并担任台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等。

骆铭民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副教授,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MBA导师。1998年3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现为浙江财经大学MPAcc学院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立荣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教于浙江工业大学,并曾担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为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生物与分子智造研究院首席科学家。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杨述兴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主任。兼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华东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硕士。曾任职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瑜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工程师。曾在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研究院副院长。

高 恺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职于赛诺菲制药和美国迈兰制药。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

钟 瑜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本科,主治医师。曾任职于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奇正藏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床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翔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继国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广州龙沙制药有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绍兴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江苏阿尔法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

朱丁敏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主管、北京瑞华高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辽宁瑞华实业集团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应晓晨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具有在香港、新加坡和大陆地区超过十七年的金融行业和企业从业经验。曾任中泰资管全球投资与资产配置部副总经理、宁波德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锐汇(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瑞承财富(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团团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曾任职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3-0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职工监事徐海燕女士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徐海燕 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06,3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62元,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9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940,366.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

(一)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8日,该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公司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应晓晨出席情况;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监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3、4、5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4、5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克兵、李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报备文件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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