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年12月15日 01:32 上海证券报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 投资金额:7,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星股份”)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为7,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海星股份向16名特定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8,071.2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171,928.7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公司已将上述募投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95天和90天。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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