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年12月14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广大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8年10月12日。截至2023年12月12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14,240,571股,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4,240,000元。“广大转债”于2023年4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12月12日期间累计转换股份571股,每股面值1元,共57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注:上表为具体拟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其中省略号“……”代表略去与修订无关的文字,加“删除线”表明该部分条款被删除,“字体加粗”表示增加或修改该条款,修订前条款一列当中“新增”代表相应修订后条款属于新增条款。此外,因《公司章程》删减和新增了部分条款,修订后条款编号更新,不作为对照列示。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3-050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12月 28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3年 12月28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广大特材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联系人:郭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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