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4日 02:3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4名,参加通讯表决董事5名(董事吕伟顺先生、范铁夫先生、姜金双先生、安如磐先生和鞠桂春先生因在外地办理公务,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勇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对应条款亦同步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临2023-036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全文修订,并将《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容整合、并入相关制度中而予以废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并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整合、并入该规程中而予以废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7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第二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友好集团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二)《友好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三)《友好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四、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对应条款亦同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应修订的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35、036号公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第2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00-14:00,15:30-19:30(北京时间)。

(二)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7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联系办法:

1、电话:0991-4553700

2、传真:0991-4815090

3、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7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4、邮编:830000

5、联系人:韩玮、李明哲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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