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3-06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的优化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不存在违规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制度制定是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制度体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3-06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的优化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不存在违规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3-06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高于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一、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殷军回避了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加日常关联预计额度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发生金额1,919.56万元,包含与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2023 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162.57万元,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 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1,756.99万元。
注2: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7月3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股东由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7-11月实际发生金额2,619.41万元。鉴于原预计中未对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单独预计,因而本次增加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7-12月的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5,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东路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文斌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陆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饲料、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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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采购商品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3-06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进行变更,由原来的“一次投入”变更为“分期投入”,项目名称由“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变更为“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并相应的调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其中投资总额由55,230.48万元调减至21,325.41万元。
●公司拟对“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的调整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其中“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投资总额由15,334.48万元调增至16,346.15万元;“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投资总额由21,000.00万元调增至24,428.70万元。
●拟对“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进行调整,其中投资总额由35,000.00万元调增至38,953.23万元,并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由“2025年6月”延长至“2025年12月”;拟对“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进行调整,其中投资总额由6,700.00万元调增至8,658.48万元。
●本次变更及调整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62,499.6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057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除补充流动资金33,143.75万元外,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情况概述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分期实施,相应调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拟调整“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建设内容及对应投资总额;拟调整“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并结合“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说明
(一)本次变更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的主要原因
2022年5月2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7.9亿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23亿元用于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2023年4月28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鉴于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原预计金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2,300万元调减至16,000万元。鉴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复合调味料项目建设安排,变更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由原来的“一次投入”变更为“分期投入”,对应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
(二)调整其他部分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1、“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调整原因
实施主体恒顺老陈醋对项目规划进行了调整,原计划仅对灌装车间改扩建,现调整为对原灌装车间拆除重新建设,并增加建筑面积,影响项目总投资额及投资明细。
2、“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调整原因
实施主体恒顺酒业对项目整体工艺、设备进行了调整优化,影响项目总投资。
3、“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调整原因
实施主体恒顺万通增加了部分生产车间和立体库的建筑面积,优化了设备选型,影响项目总投资额及投资明细,预计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适当延长。
4、“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调整原因
公司增加了智能立体库建筑面积,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项目总投资额及投资明细。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具体情况
(一)拟变更募股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变更情况
■
2、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3、预计效益变动情况
经测算,在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本次变更后项目效益实现的变动情况如下:
■
(二)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1、“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调整具体情况
(1)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
(2)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3)预计效益变动情况
■
2、“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调整具体情况
(1)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
(2)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3)预计效益变动情况
■
3、“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调整具体情况
(1)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延期情况
■
(3)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4)预计效益变动情况
■
4、“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
(1)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2)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3)预计效益变动情况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涉及预计效益测算。
上述新增投资额以各实施主体自有资金投入。关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本次变更及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变更及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本次变更及调整涉及“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变更及“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及投资金额的调整,不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等均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中所述一致,所面临的市场前景亦无较大差异。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是公司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尽管公司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谨慎、充分的研究论证和认真的市场调研,但均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所进行的分析论证,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产品市场变化、设备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实际盈利水平不及预期。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市场动态,强化项目计划管理及风险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的审批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尚需获得国资部门的审核通过。“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就灌装车间调整已取得备案证;“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尚需重新备案;除上述项目外,其他无需进行重新备案。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本次变更及调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论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的优化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不存在违规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
3、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化,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人对恒顺醋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3-06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镇江康华汇利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 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电话:0511-85307708
4、传真:0511-84566603
5、邮箱:zhengquan@hengshun.cn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镇江康华汇利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307708
传 真:0511-84566603
联系人:魏陈云、李雪芳
邮箱:zhengquan@hengshun.cn
2、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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