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芯海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自2023年1月30日至今,“芯海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25,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446股,占“芯海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42,381,046股的0.0003%。本次转股增加股本人民币446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2,381,492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42,381,492元。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归属登记,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100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并于2023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142,381,492股增加至142,425,592股。本次归属增加股本人民币44,1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2,425,592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42,425,592元。
二、股东名称变更
因公司股东发生名称变更,由深圳市海联智合咨询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盐城芯联智合企业咨询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会拟对《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一)变更前: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及认购股本如下表:
■
(二)变更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及认购股本如下表:
■
三、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章节、条款序号及相关引用条款相应作出调整,不再依次列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第1项至第4项制度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粤海街道科苑大道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
2、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3、电子邮箱:info@chipsea.com
4、联系人:万巍、吴元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万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即日起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国建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万巍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16 8545
传真:0755-2680 4983
电子邮箱:info@chipse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大道高新区社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1栋301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万巍简历:
万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万巍先生曾于2001年4月至2004年3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担任模拟电路设计工程师。2004年4月加入公司,并先后担任研发总监、副总裁;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由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卢国建先生变更为董事柯春磊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第三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丘运良、蔡一茂、卢国建
调整后:丘运良、蔡一茂、柯春磊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登记完成引起的“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调整前转股价格:55.68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55.67元/股
● 芯海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12月14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公司股本由142,381,492股增加至142,425,592股,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芯海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芯海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35.36元/股的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归属共44,100股,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股本累计增加44,100股,总股本由142,381,492股增加至142,425,592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55.68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0310%(44,100股/142,381,492股),A为增发新股加权平均单价35.36元/股,P1为调整后价。
P1=(55.68+35.36*0.0310%)/(1+0.0310%)=55.67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5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14日开始生效。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芯海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电子邮箱:info@chipsea.com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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