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3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无委托出席,以通讯方式出席2名)。会议由董事长姜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洪铭君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王骏先生、赵伟宾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姜林先生为东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该3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扬州分厂华扬路厂区三期厂房建设(热管理项目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扬州分厂华扬路厂区三期厂房建设(热管理项目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以上第1-5项及第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扬州分厂华扬路厂区三期厂房建设(热管理项目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扬州分厂华扬路厂区三期厂房建设(热管理项目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第1-5项及第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2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以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现将预计金额、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报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山东特检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山东特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检科技有限公司等。

注2: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控制的公司。

注3: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包含: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注4: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包含: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注5: 东风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包括租赁关联人设备和转让专利技术等事项。

公司预计2023年度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2023年1-10月,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单日最高存款余额12.12亿元。

公司预计2023年度在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2023年1-10月,公司在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单日最高存款余额209.12万美元。

2023年度,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392.32万元,其中向关联人-山东特检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产品增加72.32万元,向关联人-国投源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产品增加80万元,向关联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增加200万元,接受关联人-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增加150万元,向关联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产品增加150万元,向关联人-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增加200万元,接受关联人-东风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增加400万元,接受关联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增加14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的变动因素,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4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根据与关联人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及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存款交易限额,预计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虹

注册资本:1168346.1365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563号1号楼509室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汽车整车,总成及零部件的销售,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2.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陈虹

注册资本:1,1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于田路123号

经营范围:1、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并提供售后服务;2、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和冲压模具;3、进口汽车零部件、配件等。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3.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MARY TERESA BARRA

注册资本:108,3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1500号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及其国内投资企业制造的上述产品及维修配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开设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代理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上述车辆的租赁和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4.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晓秋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榕桥路555号

经营范围:开发、匹配和生产用于车辆应用的电子控制系统(汽油发动机管理系统、汽车车身电子和传动控制系统)及其零部件、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动汽车的动力系统(包含电力电子、电机、电池组和电池管理系统)及其零部件(不包括电池单元),以及为此所需的生产和维修的设备和工具,销售自产产品。自产产品和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市场开发、技术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等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5. 东风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世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经营范围:塑料油箱、注油管、汽车塑料件、其他塑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兼营塑料技术咨询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权,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权。

6.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宏平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产重组;自有设备租赁;与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和产权经纪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的股权。

7.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8.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雷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36层A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资产管理,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的股权。

9. 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孟书豪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2号楼10层1001、1002、1003内16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税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的股权。

10. 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注册资本:5,000.00万美元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17楼1701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税和融资顾问及相关咨询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其他财资业务。

股东构成: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11. 山东特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闽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煤制品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12.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付刚峰

注册资本:3,38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的股权。

13. 国投源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从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2栋7层7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代理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养老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办公设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机构养老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旅客票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棕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家政服务;房地产经纪;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品牌管理;包装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纸制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14.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基伟

注册资本:745,417.9797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11层1108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及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开发和经营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15. 江西恩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鹏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楂林工业园区金山大道121号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池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充电桩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企业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已与国投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技术开发合同》等,其他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

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亚普墨西哥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墨西哥)

● 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 已实际为上述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计划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企业与贷款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亚普墨西哥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吉平

注册资本:1,400万美元

住所:AndadorNorte 6, Parque Industrial Chachapa, Amozoc de Mota, zip code 72990, Puebla,Mexico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汽车零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有关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墨西哥合众国现行立法所不禁止的其他任何活动等。

股东构成: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占股99%,亚普汽车部件(佛山)有限公司占股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15,558.63万元,负债总额8,989.63万元,净资产6,569.00万元,资产负债率57.78%;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74.92万元,净利润-86.6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17,073.24万元,负债总额9,209.76万元,净资产7,863.48万元,资产负债率53.94%;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292.53万元,净利润405.51万元。(未经审计)

亚普墨西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认为:

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对其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娟娟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合计为110万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扬州分厂华扬路厂区三期厂房

建设(热管理项目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风险提示:

(一)汽车行业政策风险:欧盟拟扩大制冷剂的禁用范围,当前汽车热管理系统所用制冷剂处于被禁范围。

(二)市场竞争风险:目前公司热管理系统业务为起步阶段,与竞争对手相比,存在自制率不高,成本优势不明显、技术不够成熟等情况。

(三)经营风险: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致使项目在资金筹集、建设投产、预期效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服务于公司业务转型战略规划,公司拟筹建扬州分厂华扬路厂区三期厂房建设(热管理项目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额42,026.56万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项目备案情况

1.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扬州分厂华扬路厂区三期厂房建设(热管理项目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 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备案,并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以公司为投资主体,建设地址位于公司扬州分厂华扬路厂区内,总建筑面积9398㎡,拟购入2条热管理集成模块产品生产线、2条储能热管理液冷机组生产线、2条水加热器生产线和1条控制器研发试制线。项目建设后,可形成年产60万套热管理集成模块、3.2万套储能热管理液冷机组、80万套水加热器的生产能力和年产3.2万套控制器的研发试制能力。

本项目计划分两期进行投资,一期投资含厂房建设、1条热管理集成模块产品生产线、2条储能热管液冷机组生产线、1条水加热器生产线和1条控制器研发试制线,投资建设期为2023年至2024年;二期投资含1条热管理集成模块生产线和1条水加热器生产线,投资建设期为2025年至2026年。

(二)资金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额42,026.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397.46万元,包括厂房及配套工程投资4,747.46万元,生产设备投资10,650万元;营运资金投资26,629.10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财务评价

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10年(2023-2032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生产期9年。项目建成投产后,计算期内预计可实现利润总额4.31亿元,项目内部收益率10.55%,静态投资回收期7.97年(含建设期1年),动态回收投资期8.92年(含建设期1年)。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适应汽车行业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转型战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进行新业务市场推广,扩大新业务客户池,增加新业务产品市场份额,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盈利提供生产条件。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汽车行业政策风险:欧盟拟扩大制冷剂的禁用范围,当前汽车热管理系统所用制冷剂处于被禁范围。

(二)市场竞争风险:目前公司热管理系统业务为起步阶段,与竞争对手相比,存在自制率不高,成本优势不明显、技术不够成熟等情况。

(三)经营风险: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致使项目在资金筹集、建设投产、预期效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20 分

召开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2。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3年12月21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12月28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及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琳、尤家康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电话:0514-87777181

传真:0514-87846888

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stock@yapp.com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亚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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