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9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 点 4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5日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 证券事务部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第 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 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胜兰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鉴于公司自2022年12月第一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160,695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2年12月第一次行权期间,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行权,公司同意其所获授第一个行权期共计2,66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该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激励资格仍然保留。本次在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前合计注销163,357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注销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办理本次注销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根据《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3年6月公司实施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中“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0股”的相关内容,公司调整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未行权的价格及期权数量:

(1)调整后的已授予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

P=(P0-V)÷(1+n)=(14.31-0.52)÷(1+0.2)=11.4917元/股

(2)调整后的已授予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为:

Q=Q0×(1+n)=(1,577,716-262,636-394,524-160,695)*(1+0.2)= 759,861*1.2=911,833份

a、调整后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 Q=Q0×(1+n)*(3/7) =911,833×(3/7)=390,786份。

b、调整后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 Q=Q0×(1+n)*(4/7)= 911,833×(4/7)=521,047份。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数量390,786份,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将于 2024年1月11日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决议有效期限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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