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年12月12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此次修订的治理制度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8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

至2023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至17: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 公司联系人:黄振东、陆海媛

联系电话:0512-58782831

邮编:215600

电子邮件:bod@sinohsc.com

(二)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刚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选公司董事马阳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温美琴(召集人)、黄雄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温美琴(召集人)、黄雄、林刚

调整后:温美琴(召集人)、黄雄、马阳光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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