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抚顺特钢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5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9.30元/股,转让总价款共计2,334,300,000元。沙钢集团与东北特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东北特钢,实际控制人仍为沈文荣。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东北特钢在收到首期转让价款后,将通过清偿债务的方式解除公司部分质押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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