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12月7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5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股份转让给沙钢集团,转让价格为9.3元/股,转让总价款共计23.34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协议转让完成后,东北特钢持股比例由29.25%降至16.52%,沙钢集团持股比例由0.00%增至12.73%。
抚顺特钢称,东北特钢与沙钢集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其中,沈文荣直接持有沙钢集团29.32%股权,同时通过其控制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沙钢集团17.67%股权,通过其控制的子公司锦程沙洲持有沙钢集团7.14%股权,合计控制沙钢集团54.13%股权。东北特钢的控股股东为锦程沙洲、实际控制人为沈文荣。
回溯前情,2016年10月10日,大连中院裁定东北特钢及其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重整。
抚顺特钢2017年9月13日公告,2017年8月11日,大连中院裁定锦程沙洲、本钢板材将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重整的投资人。根据东北特钢重整计划,重整完成后锦程沙洲将持有东北特钢43%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该次股东权益变动后,东北特钢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锦程沙洲,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沈文荣。
2018年10月12日,抚顺特钢收到东北特钢的通知,东北特钢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抚顺特钢控制权正式完成变更。
据12月7日晚的最新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抚顺特钢第一大股东仍为东北特钢,沙钢集团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沈文荣。东北特钢与一致行动人沙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锦程沙洲合计持有抚顺特钢股份仍为5.8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抚顺特钢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东北特钢本次向沙钢集团转让抚顺特钢2.51亿股股份,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需要而做出的交易安排。
据抚顺特钢公告,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东北特钢在收到首期转让价款后,将通过清偿债务的方式解除公司部分质押股份。该部分质押股份解除后,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比例将大幅降低。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北特钢持有抚顺特钢股份5.77亿股,持股比例为29.25%。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东北特钢已质押的抚顺特钢股份数量为5.77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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