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2023年12月06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规则指引并结合内部实际情况,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已辞任,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耀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郭耀明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和完成测试。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郭耀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86130901

传真:0760-86138111

邮箱:service@union-optech.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1-3楼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郭耀明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证书。曾先后任东莞虎彩印刷有限公司成本主管、虎彩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虎彩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虎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监事会主席;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9月至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耀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692股,占公司截至11月30日总股本的0.05%;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郭耀明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为准,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5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59%(以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9,141,555股为基数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8.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834,3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0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394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48.5万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并抄送给各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

3、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规则指引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步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1、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获通过。

2.02、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获通过。

2.03、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获通过。

2.04、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获通过。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已辞任,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耀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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