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9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及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变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告知函》。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汪超先生、王远洋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工作调整,为了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普华永道中天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高宇先生接替汪超先生,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变更后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高宇先生、王远洋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 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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