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年12月02日 02: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张燕民先生、WU JIE(吴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6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怀刚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缪亚兵先生和夏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包振华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招商银行江阴支行客户经理,于2011年10月起开始在公司工作,历任投融资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1年4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朱陶芸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公司,从事公司IPO上市工作;2009年至2010年留学英国;2011年起先后任职于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2012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经理。

张燕民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始就职于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先后任技术员、机械公司经理、风电项目经理、新能源公司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任UPC亚洲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新加坡胜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起,任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WU JIE(吴捷)先生:澳大利亚国籍,1985年7月出生,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任职于澳大利亚Victora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Service Inc.,担任管理会计;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澳大利亚Goease Group Pty.Ltd.,担任海外项目总监;2017年6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日本东京BCS有限公司,担任CEO助理;2019年10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20年11月至2022年1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世璋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会计师,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先后荣获“上海市杰出会计工作者”“中国财务价值领军人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等称号。从1986年起主持大型企业财务工作,1994年起担任上海大隆机器厂总会计师,1999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通用石化机械事业部财务总监兼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维高格雷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03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兼财政处处长,2004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兼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12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机电工业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2020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莹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12月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博士。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金融科技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证监会证标委金融科技专委会委员、江苏省区块链标准委员会秘书长,江苏省三三三人才,研究方向:数字金融、行为金融等。2020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陆文龙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南京工程学院教授,优秀骨干教师,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曾任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长三角压铸业联盟轮值主席,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副秘书长;现任江苏省铸造学会理事长,江苏省科协科技智库专家,江苏省首席科技传播专家,江苏省科协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乡村振兴专家,江苏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江苏大学校友铸造产业联盟顾问,江苏省机械行业高级专家委员会委员,长三角铸造产业创新发展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铸造协会理事、专家,《中国铸造装备与技术》杂志社编委会委员。2020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包振华先生与朱陶芸女士系夫妻关系,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目前,包振华先生持有公司1,1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张燕民先生持有公司227,645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WU JIE先生持有公司227,645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朱陶芸女士、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怀刚强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就职于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09年1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资金部部长助理;2012年2月至 2015年11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资金部部长助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资金部负责人;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资金部副部长;2020年11月至今,负责公司资金管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怀刚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工会主席朱陶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审议选举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达成如下决议: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缪亚兵先生、夏茹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缪亚兵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始就职于本公司,2010年3月至2021年9月任技术员;2021年9月起任铸造技术部部长。

夏茹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6年,就职于江阴加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物流仓储管理工作;2006年至2008年就职于江阴飞鱼管理咨询公司,负责企业项目咨询管理;2008年加入本公司,2008年至2020年12月,担任行政管理部副部长职务;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担任总裁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至今,在行政人事部工作;2019年10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缪亚兵先生、夏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缪亚兵先生、夏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11月29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张燕民先生、WU JIE(吴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1)提名包振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朱陶芸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张燕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WU JIE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11月29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1)提名王世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陆文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

至2023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股东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WU JIE(吴捷)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联系传真:0510-86157378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邮政编码:214422

其他说明: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怀刚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11月2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程序,经公司监事会推举,同意提名怀刚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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