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7日 06: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志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志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志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志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志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2023-05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内部审计章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13: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4)。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3-05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2022年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人;2022年经审计收入总额为184,514.9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中兴华所为11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中兴华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琴,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良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3年起在中兴华执业,2023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1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公司拟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就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3年度审计工作,并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且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3-05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无其他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邮箱:IR@gw.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联系人:岳倩雯、孙雨洁

(七)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0日9:30一11:30、13:30一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3-05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 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至11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w.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志宏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陈志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申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方国兵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至11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w.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络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20219261

邮箱:IR@gw.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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