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丨陈林(中国信合联盟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绿色发展理念和“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思想,是内在相通、相辅相成的。2022年初,中国信合联盟专家组应邀向浙江省委提供咨询意见,并书面报送《关于统筹推进“两山”“三位一体”改革创新、促进共同富裕的思考和建议》,内含“两山合作社”的基本构想。其要旨在于深入理解和贯彻合作经济原理,化解“两山银行”的试点困境,引导“两山银行”植根合作经济组织、更名规范提升,从而形成“两山合作社”全面嫁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经济的整体方案。
从“两山银行”到“两山合作社”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两山”领域)的改革创新,热点之一聚焦于“两山银行”(也称“生态银行”)。地方政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成“两山”之间相互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生态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或类似平台),被称为“两山银行”或“生态银行”。其有意借鉴银行“存取”、特别是“零存整取”的概念,通过平台将生态资源进行“分散化输入、集中化输出”,试图通过规模化收储、专业化整合、市场化运作,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并在实践中扩大适用到各类资源和资产权益。这些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代表了全社会特别是来自基层的期待,但在核心逻辑和运行机制有待深入阐发,在法理上需要规范,方有助于提升和推广“两山”改革创新的经验。
重塑“两山银行”载体——兼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构建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是法律上的所有权主体,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户享有承包权,还进一步分离出经营权。对于未承包的土地和其他资源,集体经济合作社更负有不可替代的管理权责。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唯有回归合作经济的本源。但我国很多地方发展合作经济,在思路上囿于“村集体”层面,不仅对于传统集体权益不便处理,也由于村级体量普遍偏小,土地、农户和产业不足,并不容易达到规模经济。
因此,可由若干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核心成员发起组建乡镇联合社,同时吸收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作为一般成员。为平衡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实行成员分级分类。进一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还可以组建县市级或行业性的联合社(联盟、协会)。这实际是兼容传统集体所有制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可以通过组织章程的特殊设计来加以体现。
其中,传统集体所有制因素留在村级内部,联合社应按照合作经济主导原则进行规范,同时吸收部分股份制因素(如设定投资回报上限的优先股。至于合作社、联合社参股的公司,则是完全意义上的股份制)。入社、入股行为,本身就伴随着资源、资产(也可包括资金)的集中与整合。因此,植根基层的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才是天然的“两山银行”载体,亦可称为“两山合作社”。
过去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成立的“两山银行”平台公司之所谓“存入”各类资源,大都限于信息登记发布,是“存”信息而非存“权益”。而由平台公司进行收储(包括租赁),特别是在收储之后长期闲置,必然涉及较大的资金占用压力。至于由平台公司为小企业和农户提供担保增信,并非其所长,农村信用的发现与增进,仍更多需要借助农民互助联合的力量。
组建自下而上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入社、入股(换个角度也可理解为“收储”),平时可以稳步推进,暂时没有商机或者收益也不影响。平台公司(当地政府推荐的国企或其他机构)则可以作为托管方,轻资产运行,受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理事会的委托,承担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和服务功能。这样的底层逻辑和法律构造更为清晰可靠,责权利关系更为合理对称,既有助于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又顾及农民素质能力的现实条件。
从资源资产整合到资金整合——“有名无实”与“有实无名”的“银行”
农村资源、资产普遍缺乏标准化、流动性,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去整合,费力甚巨,收效相对缓慢而有限。而资金整合有很大的优势和潜力。“两山银行”之所以冠以“银行”之名,其实隐含着基层干部群众模糊的金融诉求。
在实行股份制的情况下,按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超过50个,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不超过200个。一旦公司股东超过200,即成为“公众公司”。一个村,如果搞人人或户户持股,从操作上看很容易突破股东人数限制。而在合作制下,合作社法没有成员人数限制。公司股东原则上不能退股,而合作社成员退社、退股则是允许的(由此或可以发展出一种类似资金“存取”的机制)。
全世界的农业农村发展但凡较为成功的国家或地区,大都是以合作经济为主导的,其中包括合作金融或信用合作的有效运作。欧美多是专业化的信用合作(合作银行)自成体系,如法国农业互助信贷银行、德国中央合作银行都是在本国和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大银行。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珉)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究其本源仍然属于信用合作。亚洲更成功的模式则是多层次、半官方的综合农协(具有公法地位的合作社),内嵌金融功能。如日本农林金库、韩国农协银行、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会信用部,在当地农业农村领域具有绝对优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宪法中有合作经济(包括信用合作)的条文,中央的多个政策文件都允许以至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但迄今在具体法律上并无专门规定。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农村信用互助业务纳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管。为地方改革创新留出空间。
通过合作经济、特别是信用合作,可以实现“有实无名”的银行功能,有相当大的政策和法律空间。目前的“两山银行”则是“有名无实”的,尚未真正涉足金融领域。2022年1月银保监会,援引《商业银行法》,对使用“两山银行”等名称命名相关生态资源经营发展平台的,要求整改纠正。
创设专门的交易工具——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本质上属于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范畴。“绿水青山”所在的地区以及这些地区的人民,客观上为工商业和城市文明及其创造“金山银山”承担了生态环境的成本,但一直难有合理的回报。这种经济学上的溢出效应,纳入经济核算与付费补偿机制,可望为“绿水青山”带来持续不断的财源,有效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国际上可资借鉴的生态银行模式,有森林银行(碳汇交易)、土壤银行(土地保护性储备计划)、水银行(水权交易)、湿地缓解银行等。如德国生态账户制度,以法律和规划为基础。该国企业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通过出资购买生态指标或自行运营生态账户的形式支付生产经营活动引致的生态成本,推动了生态指标交易市场的创立。第三方机构等社会资本可因经营生态账户、出售生态指标而获益,“污染者”则通过指标的有偿交易承担生态损害补偿、赔偿的主体责任,政府则发挥监管职能。
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如绿化增量、清水增量、森林覆盖率、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有关指标或权益凭证,都可以创设成为交易工具。交易工具进一步标准化,流动性越强,就越具有金融属性。交易平台则需要一定的地域跨度和覆盖面,才能保证市场的吞吐量、活跃度和流动性。
“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尚需正本清源、系统集成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是在互助联合的基础上,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协同与融合;更多注重社区依托,侧重发展综合合作,形成大规模、多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不可动摇
“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核心依然是合作经济,在正式表述中“合作经济”不能省略,否则就混淆了为了谁、依靠谁的基本立场。
打破部门分割,重振“三位一体”,防止“异化”和“矮化”
“三位一体”中的供销合作、信用合作,都是一种合作的功能与形式,与原有供销社、信用社没有必然联系。“三位一体”不是“拉郎配”“归大堆”,但也不能流于松散的、形式上的、敷衍性的联合。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当超脱于任何一个具体部门、单位。“三位一体”构造的是合作组织,合作事业需要志愿精神,不能照搬行政套路。
创新信用合作机制,重点弥补“三位一体”的金融短板
广义上,信用合作以及供销合作、各种生产服务合作,都是专业合作的具体形式。信用合作更是贯通各种合作的最佳纽带。信用合作有赖于体系支持,也需要行业管理和政府引导。从国际经验看,合作经济的联合组织往往有其特殊地位,有些属于半官方组织。特别在小农社会条件下,小农的大规模合作难以自发产生。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小农合作都是官方大力主导,有特别法保障,具有公法地位和某些特许权。因此,在中国小农为主的社会条件下,信用合作更应当嫁接社区合作、综合合作。
大力规范整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利用现有的银行基础设施和支付结算体系,超越商业银行的惯性思维与合作金融的传统模式,使之相互配套,通过商业银行嫁接信用合作机制,化解农村金融信用发现、风险控制的长期困境,可望实现“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金融构造。
金融科技赋能与反垄断:数字化与合作化相互促进
借助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和契约设计,优化简化流程,通过互助增信、银行托管、封闭运行等方式,能够迅速、高效地促成交易,同时避免了新设机构或金融牌照的障碍。还可以进一步创新支付结算业务,帮助建立合作经济的账户体系和簿记系统,促进资金分账、交易返利的便利化、规范化。通过软件设置和大数据监控,有助于防范资金挪用乃至非法集资的风险。对于需要限定对象和用途的资金,还可以采用可编程的数字货币。
互联网平台可望极大提升合作经济的规模优势与运行效率,从而实现数字化对于合作化的支持。因此,基于合作经济的互联网平台经济模式,非常值得探索。
“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及其金融构造,奉行分布式的权益结构和业务网络,与传统的工商企业、商业银行有很大不同,却与区块链的构造基础非常接近。从国际经验看,美国信合联盟(Credit Union National Association,CUNA)2016年牵头发起组建区块链联盟CULedger。PSCU(Public Service Credit Union)与支付咨询和研究公司Glenbrook Partners发布了白皮书《区块链和信用社:资产转移革命》。2018年12月,CULedger加入R3全球区块链生态系统的网络。2019年3月,科技巨头IBM宣布与区块链联盟CULedger合作,为信用合作行业开发新的基于区块链的解决方案,创新现有的商业模式和流程。在国内,2020年7月,中国信合联盟区块链委员会宣布启动一个名为CCAL超级账本(Credit Cooperative Alliance Ledger)的区块链项目。广泛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社区团购与合作经济
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长期症结主要在效率、公平与安全三个维度。由于电商、连锁超市都不容易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入户问题,还是要结合社区自治、社区合作。如由社区合作社承担集中采购职能,更有效、更便捷。社区合作社还能在养老、托幼、物业等常态化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运用系统集成的方法论
中国信合联盟课题组最早提出“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系统集成,以及区块链技术相关应用,有关项目获得2018年复旦大学首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课题组还把“三位一体”的应用场景拓展到产业链、供应链、信用链的融合一体,从而在更多行业和领域呈现出广泛的发展前景。
关于“三位一体”“系统集成”的提法也为2020年4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农村工作实施办法》所采用。该《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提出:健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组织及服务体系,推动乡村数字化变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从“两山”“三位一体”到共同富裕:若干建议
“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的成果,要真正为人民群众共享,有必要通过合作经济的组织构造来实现。“三位一体”的应用场景建设,也不能离开“两山”绿色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各项措施系统集成,适逢其时。在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农业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建设领域更是如此。统筹推进“两山”和“三位一体”改革创新,促进共同富裕,可望走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合作经济道路。
一是筹推进“两山”和“三位一体”改革创新,运用系统集成的方法论,作为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最大特色和亮点。
二是在省级层面加强领导,组建具有超脱性、权威性的工作机制,务必打破部门分割。此项改革至少涉及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渔业、水利等主管部门,以及供销社系统、金融部门(包括金融监管部门、农商行或信用社及其联社、国有大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以及各类合作社和广大农民、消费者、投资者等。
三是选择若干县市进行深化试点,着力构建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引入成员分级分类设置,进一步实体化运营,既作为“两山银行”的载体,也是“三位一体”的载体。
四是创新设计信用合作机制,重点弥补“两山”“三位一体”的金融短板,开拓财源。通过银行托管、互助增信、封闭运行方式,尽量去除“资金池”风险,防范非法集资。
五是探索发展基于新型合作经济原理的“平台经济”,超越原有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以数字化促进合作化,以合作化矫正数字化,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乃至垄断倾向。
六是邀请全国前沿的政策理论专家和经济、金融、法律、生态资源学者提供智库支持,对于“两山”合作社、“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核心逻辑和运行机制进行深入研究阐发,对于各地实践探索及时进行经验总结提升。
七是开展地方性立法,为全省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本文原发于《当代金融家》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信合联盟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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