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7日 05: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包括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107余万元以及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营销网络铺设初见成效,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同比均有所增长。

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1.14%,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以及回款情况良好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方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柯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启慧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方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柯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启慧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3年10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会议室召开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3年10月2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展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声柱,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2020年3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14年4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声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声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3年1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10月27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二)、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0日18: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证券办公室;邮政编码:510440。传真:020-89301789-811。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

联系人:江柯;

电话:020-89301789;

传真:020-89301789-811;

会议联系邮箱:ke.jiang@avcit.com.cn。

2、会期1小时,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9

2、投票简称:魅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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