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37,840.9288万股的1.74%;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03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年10月27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4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61)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2)。
4、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9月25日
(二)授予数量:660万股
(三)授予价格:9.51元/股
(四)授予人数:203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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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六)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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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跨境电商业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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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2022年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9787亿元。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公司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X,0≤X≤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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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
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1、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5,681,857.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9月25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71元/股调整为9.51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第XYZH/2023XAAA2B0206号),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止2023年10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20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共计人民币62,766,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600,000元,其余56,166,000元作为股本溢价,变更后的股本为385,009,288元。
五、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年9月25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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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8,409,288股增加至385,009,288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122,614,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0%。本次授予完成后,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至31.85%。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授予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核查,本次授予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385,009,288股摊薄计算公司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0.4779元/股。
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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