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林国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782,496.88万元,同比增加56,885.81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公司批发业务不断丰富品种资源,持续新品引进,加强销售运营管理,不断挖掘潜力客户,销售同比增长。零售业务发挥品牌影响力优势,社区门店按消费者所需持续优化品种结构,推进DTP专业药房发展,销售同比增长。
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53.99万元,同比增加 4,871.03万元,增长25.39%。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调整优化品种结构,毛利率同比提高。在收入和毛利率同时增长的影响下,毛利额同比增加7,380.17万元,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5,554.56万元,同比减少3,262.4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核心的批发医疗业务销售规模增长,但医院回款周期长,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同时受带量采购等政策影响,供应商的付款节奏加快,因此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重审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 2023-011)
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重审进展的公告》公司对此诉讼事项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公司收到“省七建”向省高院递交上诉状。目前该诉讼事项处于重审上诉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 2023-01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雷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雷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雷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3-023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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