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5日 03: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截至2023年9月28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4,803,070股,占公司总股本1.55%,根据相关规定,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上述前十名股东情况表中。

2、上述股东中,股东户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为中信证券管理的“中信证券华宝中信银行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1)会议审议情况及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回购股份方案提及的相关条件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日、2023年7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回购进展情况

①首次回购情况:2023年7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531,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69%,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8,777,066.8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②回购实施情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要求,分别于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5日及2023年8月2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的公告》。

③回购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9月1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9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198%,最高成交价为7.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686,226.4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情况

根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已回购股份不超过3,377.00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674,078.79万股的 0.50%。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份数总额为不超过12,190.97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190.97万元。截至2023年9月25日,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 2300912号】,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1,317.35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11,317.35万份,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3,135.00万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7%,过户价格为3.61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根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7日、2023年9月25日及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自筹资金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以提升公司奉贤厂区的生产运营水平。该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6亿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4亿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人民币2亿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48个月。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扩建公司奉贤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7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3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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