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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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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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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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新签订单 89.92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其中 7-9 月新签订单32.12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114.83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与2022年1-9月相比,新签订单同比增长75.93%,在手订单同比增长76.34%。
2、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3年9月1日上市流通。
3、重大中标合同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中标通威股份孙公司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划焊一体机等设备项目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中标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大尺寸单晶炉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3)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旭睿科技中标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丝网印刷设备、光注入设备等电池端设备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4)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中标天合光能(青海)晶硅有限公司青海、四川什邡单晶炉采购项目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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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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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10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出具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调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调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原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30亿,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授信预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担保。
鉴于松瓷机电目前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订单充裕,为支持松瓷机电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拟为松瓷机电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调增至1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已为松瓷机电与商业银行签署合计人民币2.79亿元的担保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技术”)因签署重大合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持续增长,为支持其发展,公司拟向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提供借款额度,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1.10亿。由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等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额度及利息计算起始日为各控股子公司实际借款日。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向公司借款利率按照公司银行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因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学应用”)实施股权激励,将使得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之叠片机”、“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借款将从无息借款调整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智能装备、光学已有募集资金借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息,未来募集资金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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