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1日 04: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7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汽轮控股的通知,汽轮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5%公司非上市流通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023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汽轮控股的书面通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方案已经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汽轮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9,00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不低于8.95元/股。经汽轮控股的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杭州启同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拟受让方,汽轮控股与杭州启同于2023年4月3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公司股份的进展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2023年6月5日,上述《股份转让协议》股权交割事宜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5)。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斌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73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发公司拟协议转让共有产权房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实控子公司杭州中能透平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发公司)所持有的6套共有产权房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控股)。杭发公司6套共有产权房,房屋建筑面积664.31平方米,其中杭发公司产权面积为228.92平方米,交易价格404.61万元。

2、汽轮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汽轮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杭发公司拟协议转让共有产权房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晓晖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404.6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审计净资产(832848.11万元)的0.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审批。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路357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潘晓晖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主营业务:

制造、加工:纺织机械、造纸机械、泵、铸件、电动工具、变速齿轮装置、热交换器、数控数显装置及上述设备的备品备件(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热电工程承包及其设备成套;批发、零售:集团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备品配件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为集团成员企业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备品配件,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水、电、气供应与服务(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8)实际控制人:杭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合并口径)

3、关联关系说明

汽轮控股持有公司58.6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一款:“(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汽轮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杭发公司6套共有产权房,房屋建筑面积664.31平方米,其中杭发公司产权面积为228.92平方米。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市场法评估(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01-725号),杭发公司6套共有产权房的产权份额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12日的市场价值为404.61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此次交易的共有产权房系2011年子公司杭发公司家属宿舍区拆迁房改时,因部分住户已领取住房补贴、已享受经济适用房等原因导致部分安置面积无法房改,产权属杭发公司所有。本次交易有利于杭发公司盘活存量闲置资产,符合其发展战略规划,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该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杭州资本审批,最终交易面积和金额以最终审批意见为准。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汽轮控股及其下属控制企业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14.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2848.11万元)的比例为0.01%。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杭发公司拟协议转让共有产权房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公司本次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意见

本次杭发公司拟协议转让共有产权房资产,有助于上市公司盘活存量闲置资产,符合其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交易标的评估报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6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潘晓晖以通讯方式出席),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郑斌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报 告期(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1、 2023-72)。

2、《关于杭发公司拟协议转让共有产权房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潘晓晖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3)。

备查文件:

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7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19日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在本公司汽轮动力大厦305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桂雯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张维婕女士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1、 2023-72)。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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