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0日 09:30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海生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注:上表中列示的平均售价为不含税价。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注:上表中列示的平均进价为不含税价。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燃煤

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450MW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257,274万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项目现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可能存在光伏设备与材料价格波动、定制周期长等不确定性,该等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收益和项目进度;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88%,总资产为384.73亿元,货币资金为49.05亿元,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有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及期限结构,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4、本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主要为公司自有项目使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5、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背景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的政策要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及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公司绿色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君正”)为投资主体,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新建450MW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450MW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总投资257,274万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

4、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450MW光伏发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950亩,光伏组件拟采用P型PERC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或N型双面单晶硅组件。支架采用固定或固定可调或平单轴支架,逆变器采用组串式或集中式逆变器方案,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送入纳尔图220KV汇集站。

6、项目许可事项:目前本项目已取得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能源局《项目备案告知书》。

7、项目可行性分析

(1)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并网发电”,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2)按照可研初步测算,本项目运行期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81,761.67万kWh。若按照火电煤耗(标准煤)301.5g/kWh,建设投运每年可节约标煤24.65万t,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O2)约67.70万t、氮氧化物(NOx)约124.28t、二氧化硫(SO2)约74.57t、烟尘约17.99t。有害物质排放量的减少,减轻了大气污染。

(3)按照可研初步测算,本项目运行期25年,按含税电价0.3179元/kWh及满足贷款偿还期15年的条件测算,投资回收期为9.99年,总投资收益率为6.21%。在此电价下,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三)项目投资审议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展本次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可行性论证、行政审批或备案、商务谈判、融资、施工组织及项目验收等。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哲

注册资本:422,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食品添加剂销售;铁合金冶炼;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55,567.33万元,净资产为874,170.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68,433.94万元,负债总额为481,396.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51%;2022年营业收入为710,179.82万元,净利润为 118,539.17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84,761.21万元,净资产为912,198.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3,677.95万元,负债总额为372,562.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00%;2023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303,089.62万元,净利润为37,762.36万元。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可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现有产业链条的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项目现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君正投资建设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可能存在光伏设备与材料价格波动、定制周期长等不确定性,该等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收益和项目进度;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88%,总资产为384.73亿元,货币资金为49.05亿元,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有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及期限结构,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4、本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主要为公司自有项目使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5、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公告》(临2023-054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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