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04 公司简称:白云机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3-04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监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新辉先生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收购地勤公司外方股东股权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地勤公司外方股东股权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3-041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董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晓勇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决议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决议获得通过。
(三)《关于收购地勤公司外方股东股权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决议获得通过。
为探索打造一体化全链条地面服务业务和优质的地面代理服务平台,公司拟以交易标的经评估的价值(人民币6449.73万元)为基准,使用自有资金向德纳达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和明捷澳门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合计28%的股权,具体交易价格最终以三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为准。
(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决议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3-045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主题: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至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600004@gdairpo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10:00举办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晓勇先生,独立董事陆正华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耀明先生,副总经理张建诚先生,财务部副部长劳晓梅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至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004@gdairpor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1.部门:法律与董事会事务部
2.电话:020-36063595
3.邮箱:600004@gdairpo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3-042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公司章程党建内容参考模板(2023)》,拟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方案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前述增加经营范围事项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调整,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及章程修订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的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3-043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公司办公楼中区礼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
至2023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8月31日刊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FAX:020-36063416)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17:00。
5.登记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股份公司本部办公楼222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女士、廖先生
电话:020-36067153、020-36063595
传真:020-36063416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股份公司本部办公楼222室
邮政编码:510470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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