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18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需求不足,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受到一定影响。同时,自主品牌海外业务在推进渠道及运营模式等方面的调整过程中,将相当比例的业务从自营模式调整为经分销模式,对收入产生结构性影响。

2.公司整体净利润同比增加66.76%,主要系:a)自主品牌海外业务毛利率改善、汇率波动以及原材料价格回落等导致的综合毛利率改善;b)自主品牌海外运营模式的调整较大程度优化了该业务整体费用率水平;c)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在渠道推广、供应链管理、存货周转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效率有所提升;d)为加强风险管控,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同比减少了投资损失。

3.公司加强资金收支监管,关注现金回笼与集中管理。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5.3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概述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需求不足,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受到一定影响。

同时,“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海外业务在推进渠道及运营模式等方面的调整过程中,将相当比例的业务从自营模式调整为经分销模式,对收入产生结构性影响。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以安全高效为先,费用投放与市场推广相对谨慎,自2022年以来推行的各项成本 改善及效率优化措施的效果在本报告期持续显现,各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有所提升。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增效降本,以更高效的运营管理静待消费复苏。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整体营业收入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2、“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经营表现

①产品及服务

“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营业收入

(按产品及服务)

注1: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2:其他电器类产品包括烤箱、电热水壶、多士炉及其他;

3:餐具及饮具包括杯类、壶类、餐盒类、碗盘类、储物罐系列等;

4:烹饪具包括珐琅锅系列、不粘锅系列等。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不同品类特性,动态调整运营方案。其中蒸炖锅品类因功能丰富、操作便利,同时市场渗透仍有空间,在报告期内表现较为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原有养生、饮水、烘焙、烹饪、咖啡场景推出“S906即热式桌面饮水机”“K176蒸汽萃取壶”“多功能冷泡饮品壶”“团圆红锦系列陶瓷餐具套餐”“26cm不粘平底锅”“杏仁白珐琅锅”“泡茶随手杯(新色)”“陶瓷马克杯 橘子杯”“28cm多功能不粘锅”“户外便携包”“吸管随行杯”等电器及用品产品以及“蒸调料”“轻纤茶”“冻干水果茶套餐”等配套食材,进一步完善多元化产品矩阵。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新品包括:

②全球化发展

“北鼎BUYDEEM”自主品牌营业收入

(按地区)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报告期内,国内整体消费需求仍处于逐步复苏过程中,自主品牌国内业务收入略有下滑。

自主品牌海外业务自2019年发展至今已初具规模。报告期内,北鼎海外业务同比下降42.77%,主要是公司将相当比例的渠道业务从自营模式调整为经分销模式,产生结构性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品牌全球化布局,保持积极开放心态,推进海外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③市场与渠道

“北鼎BUYDEEM”中国营业收入

(按销售方式)

报告期内,自主品牌国内业务发展较为稳定。面对消费者多点分散、多渠道的消费趋势,公司以用正确的方式触达更多消费者为目标,在兼顾经营秩序、效率及消费者体验的基础上,与各渠道、各业务类型合作伙伴携手共同推进自主品牌业务发展。

“北鼎BUYDEEM”中国经分销情况

注:“其他”项包括积分礼品渠道、线下终端分销、淘宝分销、其他第三方平台、大客户团购等非自营渠道。

“北鼎BUYDEEM”中国线上直销情况

注:北鼎商城为公司自建APP及小程序。

顺应消费习惯变化趋势,公司在维护传统电商平台的同时积极拓展抖音等新兴渠道。报告期内,抖音渠道实现营业收入1,740.26万元,同比增长132.14%。

“北鼎BUYDEEM”中国线下直销情况

北鼎品牌线下体验店,作为公司渠道建设中重要布局,在品牌露出、消费者触达、场景展示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报告期内,受益于线下消费场景的修复及公司经营持续优化,线下自营门店实现营业收入1,804.17万元,同比增长25.10%,占比提升至7.33%。为全国线下门店的复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深圳、汕头、北京、成都、青岛、海口、济南、南京、昆明等地开设北鼎线下体验店24家。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0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增加担保额度有利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融资工作和日常经营的顺利推进。

2.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王艳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宋秋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0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7日,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过往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另行作出决议的担保及已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失效的担保不占用本次授权额度。

具体如下:

注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4亿人民币,截至目前的担保余额均含在上述担保额度中。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D区7栋厂房一层二层三层、8栋厂房

3、法定代表人:方镇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自有物业租赁;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家居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B座、C座A座3801

3、法定代表人:方镇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数字化线路板、嵌入式软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厨具、家用电器、美容保健类电器、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滋补类中药材、干果、生活日用品、家务用品、文具用品、软枕、家具、工艺品、日用瓷器、玻璃制品、服装服饰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的购销;保健类食品的零售;奶茶咖啡制售,西式甜点制售,水果拼盘制售,鲜榨果汁制售;热食的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北鼎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结合具体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及授权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有利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融资工作和日常经营的顺利推进。

2.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能够进一步为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提供融资保障,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50亿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25,2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已审计)的35.18%,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439.9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已审计)的3.41%。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除上述外无其他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王艳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原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工作需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宋秋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宋秋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CPA)、税务师(TA)、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于2020年12月入职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宋秋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16号准则解释,规定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16号准则解释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五)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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