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0元/股(含)。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907.0448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80.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55,556 股至111,11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至 0.11%。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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