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99 公司简称:潞安环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3-028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7名,董事吕维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二三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2)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3)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030号《潞安环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元丰矿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3-029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予以确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5名,监事李达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张国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核公司二○二三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三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三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关于审议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编制完成的风险评估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关于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3-03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元丰矿业提供
资金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支持对象: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支持金额:469.20万元
一.提供资金支持概述
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丰矿业”)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我公司占比51%,山西长治联盛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占比49%。元丰矿业为姚家山规划矿井的建设主体公司。
为加快姚家山矿井项目核准和采矿证办理进度,元丰矿业需按照行业监管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等13篇报告,编制费用预计约920万元。
鉴于元丰矿业规划筹建期间资金紧张,公司拟与山西长治联盛煤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共同向元丰矿业提供资金支持,其中公司按照51%股权比例向元丰矿业提供资金支持469.20万元,资金用途为编制采矿证办理及项目核准13篇报告,资金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同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
二.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吕梁市临县玉坪乡玉荐村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安文
主营业务:矿石(国家控制商品除外)加工;矿产品信息服务(中介除外);精矿粉、生铁、钢材、建材、矿山机械设备经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持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元丰矿业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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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加快姚家山矿井项目核准和采矿证办理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资金支持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此项资金支持事项有利于加快控股子公司的建设发展步伐,有利于公司煤炭主业发展扩大产能,有利于公司煤炭品种结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财务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该项资金支持有利于加快控股子公司的建设发展步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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