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达志化学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衡阳市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志化学”)100%股权。本次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
2、后续公司将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达志化学100%股权进行审计、评估。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编制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3、公司将在上述审议程序履行完毕后,通过衡阳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达志化学100%股权。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公司拟通过衡阳市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达志化学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根据上述公开挂牌结果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价款。如公开挂牌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交易对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出售达志化学股权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衡阳市交易中心对达志化学10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预披露,预披露期满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后续公司将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达志化学100%股权进行审计、评估,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编制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并履行后续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将在上述审议程序履行完毕后,通过衡阳市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达志化学100%股权。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最终交易对方的确认以正式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达志化学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志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9727881W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07-0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2号105
经营范围: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非危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盐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技术转让服务;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化学工程研究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降解塑料制品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建筑装饰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机械制造;工程环保设施施工;水处理设备制造;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制品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环保设备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镀设备及装置制造
(二)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达志化学100%股权。
(三)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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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达志化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25日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0人,共计15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5.27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9.8350万股,合计为25.11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34.9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841.35万股的1.4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7.98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19%,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3%;预留的限制性股票46.9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0%,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7%。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18.61元/股。
5、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7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6、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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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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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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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予,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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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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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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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87.9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61元/股。
6、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人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98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2021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离职的16名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19.4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110.38万股。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46.9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61元/股。
8、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0、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变动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98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公司2021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离职的16名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19.4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员中2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5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0.7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8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00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二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1,75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25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1.69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2.725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177.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72.83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4.5250万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人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98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2021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离职的16名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19.4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110.38万股。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员中2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5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0.7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8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5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二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14.42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0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1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27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9.83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3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6月23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6月1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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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0人)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25日
2、归属数量:5.2750万股
3、归属人数:5人
4、授予价格:18.6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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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及自愿放弃归属的人员。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预留授予部分
1、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25日
2、归属数量:19.8350万股
3、归属人数:10人
4、授予价格:18.6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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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及自愿放弃归属的人员。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25日
(二)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5.27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9.8350万股;合计为25.11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76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3年7月12日止,贵公司实际已收到1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4,672,971.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9,433.96元(不含增值税),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净额为4,413,537.0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贰拾伍万壹仟壹佰元整(¥251,1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162,437.04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将于2023年7月25日上市流通。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二)本次归属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25.11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1,951,354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公司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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