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 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3-02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2023年5月12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补杜勇剑先生和冯玉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届期。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5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一2268189;传 真:0909一2268162; 邮 编:833408。
联 系 人:周可可、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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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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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 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3-02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勇剑先生和冯玉烽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杜勇剑先生和冯玉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 13日
公司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杜勇剑先生,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1992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五师87团副总经济师、发展改革经营管理科科长、团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总经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双博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疆双博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
2、冯玉烽先生,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2004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武警博州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副营职参谋;第五师发改委副主任科员;第五师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第五师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第五师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第五师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现任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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