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高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啸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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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中央结算)以代理人身份代表多个客户共持有发行人1,073,494,921股H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1.00%。中央结算是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成员,为客户进行登记及托管业务。
2、江铜集团所持308,457,000股H股股份亦在中央结算登记。上表特将江铜集团所持H股股份
从中央结算所代理股份中单独列出。若将江铜集团所持H股股份包含在内,中央结算实际所代理
股份合计为1,381,951,92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9.91%。
3、截至2023年3月31日,江铜集团净融出641,800股A股,若将融出证券数量包括在内,江铜
集团实际持有1,513,936,110股,占已发行股本约43.72%。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高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啸鸣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郑高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啸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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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郑高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啸鸣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85088 债券简称:21江铜01
债券代码:137816 债券简称:22江铜0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南昌召开,公司11名董事均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次公司债的发行方案拟定如下:
(一)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三)债券期限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将采取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拟分期申报、分期发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六)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成为适用优化融资监管的发行人,待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复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将适用优化融资监管安排。
(七)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网上网下发行比例、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挂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挂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和各种公告等,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再授权由任意两名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一切事项。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本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决议需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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