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年04月20日 04: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中关于“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中关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也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1.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 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3. 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①解释15号中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

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对于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重列。

A.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对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B.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对202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②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执行该会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执行该会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所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商品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资产及贸易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1.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金银市场协会、香港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产品;公司交易品种主要为与公司产业布局相关的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品种。

2.商品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本额度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交易本金既可采用自有资金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授信额度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价差结算。

4.决策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透明性的增强,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价格管理、风险管理、丰富盈利模式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公司经过多年对大宗商品市场研究的积累,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操作规范

1.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行为主要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主要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风险为主要目的。

2.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商品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

3.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商品衍生品业务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公司使用与商品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商品衍生品业务,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注重风险防范,坚持风险控制与具体操作相互分离的原则。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业务根据公司规定权限下达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均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选择正规衍生品交易所交易,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衍生品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通道。

2.构建专门的衍生品交易决策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衍生品交易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履行计划安排、协调配合、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当商品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交易部门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由领导小组决策后下达操作指令。交易部门按照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要求实施具体操作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3.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和持仓头寸。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 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就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开展2023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相对应的业务流程。本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展开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减少、规避大宗商品现货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提高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开展此项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 5 月 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 5 月 5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33 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肖静芸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经上述内容的增加、删除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涉及条文序号引用的,所引用的具体条文序号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的条文序号进行相应变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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