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4月15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116 公司简称: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95,0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991,200.00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会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111.40亿元,同比下降1.60%,发生营业成本16,984.60亿元,同比增长7.80%,实现利润总额4,288.70亿元,同比下降31.80%。

(一)行业发展阶段

近年来,医药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被列入到相关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专栏11:新药创制与产业化工程)、“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等多项规划中,在未来将成为中国经济又一个新的增长点。同时,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大背景之下,随着人民对于医药医疗需求的增加,医药行业也迎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需求空间。2016年,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一些落后产能被淘汰,原料药市场价格良性回升,市场集中度提升带来效益的提升,推动医药行业整体环境有所改善。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关系国计民生,药品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及健康意识的增强,居民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将推动医药行业未来持续发展。

(三)行业政策

2022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规划》指出,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将继续把提高医药工业EHS管理水平,特别是把提高原料药绿色生产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希望推动原料药绿色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加强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的开发应用,从源头消除和控制污染,解决危废治理、VOCs排放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原料药绿色工厂、园区标准和评价体系,创建一批原料药绿色生产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促进原料药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呼吸系统、心血管、抗感染、神经系统、抗肿瘤和女性健康药物的原料药和中间体,具体产品及其用途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技术平台,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产品进行研发、生产,通过注册、GMP认证等多项工作,最终实现产品的上市销售;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公司也经营部分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的贸易业务。

1、自产业务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每年度末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对于客户采购小批量用于研究开发或者验证批阶段的产品,公司会结合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市场开拓重要性、客户关系维护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生产。公司生产严格遵循国内外规范市场GMP生产管理模式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卫生清洁度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操作规程、物料存储管理标准等实施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以保证产品生产、存储、质量控制的安全、稳定与规范。

(2)采购模式

公司的物流部统一负责采购公司所需的各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等。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各自的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经审批后交由物流部统一进行采购。公司建立了相关制度,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上游原材料的质量以及确保采购价格处于合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公司节约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超过90%的产品以出口的形式销往国外,少量销售给国内客户。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客户群体主要为原料药、制剂生产企业。由于多年的业务合作建立的商业信任,以及医药原料药和高级中间体与客户注册黏着性强的原因,公司客户需要保持供应商稳定,因此公司大部分客户也相对稳定;其次,为开拓新的市场,部分产品也通过国外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的营销中心统一负责产品销售业务。营销团队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并借助全球的医药展销会、客户拜访、网络、贸易商以及渠道介绍等各种方式进行市场开拓。

2、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在销售自有产品的同时,也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贸易业务。公司主要贸易业务产品与自产业务产品不相同,公司在贸易业务中参与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利用自身行业经验,快速地为客户寻找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产品;②利用自身对药政市场的理解,居中沟通协调,帮助国内供应商提升GMP体系,同时协助其完成原料药及中间体注册程序。

公司贸易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业务人员通过已有客户资源、交易展会、网络查询等方式接洽潜在客户;在收到客户初期需求后,选择和推介质量体系完备、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厂家给客户报价、提供样品,协助客户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在商业采购阶段,按照客户的采购需求与已注册的供应商协定采购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日期、付款账期等;公司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根据商定的内容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贸易业务综合考虑产品市场占有率、客户需求及评价、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根据不同的目标执行不同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技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6%。

截至2022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20.33亿元,较期初增长18.09%;负债总额为3.49亿元,较期初增长63.3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76亿元,较期初增长11.28%;资产负债率为17.15%。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1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监事薪酬。

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提名金平先生、杨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1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7元,共计募集资金34,31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88.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228.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4.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41.14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扬州奥锐特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均无余额。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锐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年产20吨TAF、10吨倍他米松、3吨布瓦西坦和3吨脱氢孕酮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8%,超额投入的原因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2]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6%,超额投入的原因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15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两项合计120万元。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天健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乎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续聘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15 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1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1.0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18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3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具体的授信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子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人士,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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