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4月15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请投资者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13名董事中,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四)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4,045,29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公司聚焦“十四五”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坚持稳健经营的工作主基调,持续加大战略性长期投入,全面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和数字化转型;同时,公司多措并举提效保收,积极稳妥应对市场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挑战,保持各项业务平稳发展,流动性合理充裕,各项监管指标持续健康运行,存量风险得到实质性化解,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7亿元,同比减少32.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减少85.78%,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88.99亿元,同比减少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0.44亿元,与上年度末基本持平。

1.财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受市场波动和投资者信心不足等方面影响,公司基础经纪业务开展难度较大,AB股基金成交量和佣金率同比下降。面对挑战,公司持续加大财富管理转型推进力度,着力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拓展机构客户规模,加强私募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以优质券结产品打造行业特色竞争优势,非货币公募基金保有规模行业排名持续提升,公司金融产品客户资产逆势增长;信用交易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稳步下降,两融业务在市场缩量情况下保持市场地位,对公司财富管理转型起到稳定作用;期货机构客户引进成效显著,客户权益同比明显提升。

2.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立足“中小创新企业”的客户定位,积极落实北交所业务发展战略,创新中小企业服务模式,建立企业价值成长服务体系,在新三板和北交所业务领域保持先发优势,行业排名位居上游,巩固了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3.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自营业务审慎研判市场,提升非方向性业务占比,投资收益率超越市场主要指数;固定收益自营业务动态配置持仓结构,投资收益保持稳定,分销业务中标量位居行业前列;量化交易业务平稳运行,量化科技初见成效,投资策略不断升级,投资收益率超越市场同等规模基金平均收益;股转做市业务做市股票家数位于行业首位,新三板做市商评价结果持续保持行业前五;另类投资业务积极拓展项目渠道,重点领域实现较好布局,部分投资项目已进入发行上市阶段;研究咨询业务加强内部协作和外部大型机构投研服务覆盖,非公募客户开发数量实现增长,研究成果量质双升。

4.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整体营收水平同比实现大幅增长,行业竞争力显著提升,主动管理规模创历史新高,产品线布局更加完善;公募基金业务顺应市场波动平稳运行,基金管理总规模实现增长;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坚持伴随客户成长业务模式,布局精品投资项目,新设基金实缴规模及投资规模实现增长,存量项目资金稳步回流。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2.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母公司)

3.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5.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公司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不适用。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1东北01”、“21东北03”、“22东北D1”、“22东北01”、“22东北C1”、“22东北C2”存续期内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公司发行的“20东北C1”、“20东北C2”不进行债券评级和债券跟踪评级。

2022年6月10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1东北01”、“21东北03”、“22东北01”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上述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2022年7月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2东北D1”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1。上述信用等级表明债券还本付息能力最强,安全性最高,违约概率很低。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公司始终坚持以合规经营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为根本,及时调整、优化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公司在总体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行,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主要包括公司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和公司其他关联法人之间开展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日常业务。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于来富先生回避表决,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洪东先生、项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亚泰集团、吉林信托等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 1.以上交易事项均为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3)。

2.以上交易事项在2022年度的预计金额均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无固定的获批额度,亦不存在超过获批额度开展交易情况。

3.上表中个别项目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在计算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时按保留两位小数取值为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1.亚泰集团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注册资本:32.49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水泥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亚泰集团总资产5,413,130.23万元,净资产1,207,095.42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9,651.77万元,净利润-98,418.3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亚泰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0.81%股份,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一)、(二)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亚泰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1.吉林信托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97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主要经营范围:(本外币)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吉林信托总资产708,969.00万元,净资产130,818.4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71.18万元,净利润5,130.6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信托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11.80%股份,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三)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信托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银华基金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亿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662,401.12万元,净资产390,133.4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995.48万元,净利润 81,741.2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18.90%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银华基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立董事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除前述关系外,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无其他关联关系。

上述其他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证券和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服务交易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经纪业务、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出租交易席位、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服务、存款服务、研究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服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等,经公平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公平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董事会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3年一季度,国内经济运行平稳,市场主要指数整体上涨,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资本市场迎来较好发展契机。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健进取,加快转型发展,强化核心能力,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实现经营业绩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93%,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为836.30亿元,较年初增加6.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4.20亿元,较年初增加2.08%。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3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汪文生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张洪东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项前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8名监事、9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0,943,100.38元,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口径提取盈余公积、风险准备147,354,936.0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4,612,989.22元,母公司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共计73,383,896.76元。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后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80,333,388.92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045,291.50元,2022年现金股利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派现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46,288,097.42元。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洗钱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专项说明尚需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报告。

2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专项说明尚需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报告。

25.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于来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张洪东先生、项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3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福春先生、何俊岩先生、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于来富先生、张洪东先生、刘继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核,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3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任冲先生、卢相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核,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将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3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3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体系与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3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公司111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4)。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稽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三、相关文件披露情况

以下材料已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和需向公司股东报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3.《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福春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会长、证券经营机构分会会长,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会长。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福春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俊岩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第五届委员,吉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曾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宋尚龙先生: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吉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二道区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届、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创业先锋、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企业家、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功臣、感动长春劳动模范、吉林省杰出企业家、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2008年9月当选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任长春市二道区城建局副局长;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大学首届董事会董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宋尚龙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树森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会计师。长春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长春市劳动模范、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曾任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本公司董事。

刘树森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孙晓峰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学讲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长春市政协委员。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孙晓峰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于来富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法律部副主任、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于来富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张洪东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吉林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张洪东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刘继新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中级职称。曾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信托二部项目经理、证券信托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信息研发部总经理助理、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股东监事。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刘继新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史际春先生:195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家》主编兼社长,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史际春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东方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中国证券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副会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等嫣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东方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崔军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崔军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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