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汪欣作为会议主持人,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其中:董事长康健,董事姜兆新、李永红、孙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邵明海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杨祖一、温晓军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小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吕文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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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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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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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1由出席本次会议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议案2在关联股东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五丰投资有限公司、眉山市金烨企业管理策划中心(有限合伙)及朱学前,康健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白雪、何彦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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