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年04月06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数量: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813,000股,行权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3,378,73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88.61%。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3,378,73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88.61%。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 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制定并实施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1,600.00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向334名激励对象授予1,43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21.00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元/股调整为20.822元/股,并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5.00万份。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 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2.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1:徐岩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提出离职申请,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后续公司将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徐岩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注2:上表“本次”所指期间范围为2023年第一季度。

2.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

2.3.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275人,截至2023年3月31日,共253人参与行权。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合计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378,736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3,378,736股,获得募集资金70,352,040.95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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