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年03月22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广州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广州营销中心区位优势,更好地开拓市场,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广州设立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1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特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已经触发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由于目前“特一转债”剩余的转股期较短(转股期截止日为2023年12月6日),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为了让投资者能更充分地投资决策,以获得更好的投资权益,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即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如“特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特一转债”提前赎回的权利。

后期,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即2023年12月6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广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广州分公司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广州营销中心区位优势,更好地开拓市场,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广州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广州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 (自编C3办公楼)1201房

4、分公司负责人:许松青

5、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在广州设立分公司,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广州营销中心区位优势,更好地开拓市场,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与公司合并核算,不会增加公司经营风险,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1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特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已经触发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即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如“特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特一转债”提前赎回权利。

一、“特一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发行了3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4亿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831】号”文同意,公司3.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2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1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20元/股。

2018年4月20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18年4月20日起,由原来的20.20元/股调整为19.70元/股。

因公司股价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满足“特一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自2018年7月30日起,“特一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9.70元/股向下修正为16.10元/股。

2019年3月29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19年3月29日起,由原来的16.10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

2020年4月28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0年4月28日起,由原来的15.45元/股调整为14.70元/股。

2021年6月3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1年6月3日起,由原来的14.70元/股调整为14.05元/股。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1年12月1日起,由原来的14.05元/股调整为13.80元/股。

2022年5月10日,因公司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2年5月10日起,由原来的13.80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

(5)可转债触发赎回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29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特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已经触发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3个月内(即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如“特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特一转债”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股票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1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特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已经触发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即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如“特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特一转债”提前赎回权利。

二、“特一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特一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1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特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已经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由于目前“特一转债”剩余的转股期较短(转股期截止日为2023年12月6日),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为了让投资者能更充分地投资决策,以获得更好的投资权益,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权利,同时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即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如“特一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特一转债”提前赎回的权利。

后期,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即2023年12月6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特一转债”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特一转债”的计划

1、经公司自查,在本次“特一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特一转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特一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特一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1 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立信事务所原指派李建军先生、胡荣军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因立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李建军先生、胡荣军先生不再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指派张引君、何海文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为张引君、何海文。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张引君,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联得装备伟创电气等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张引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何海文,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何海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照及人员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幅度达30%以上,主要原因为:公司自第三季度以来,调整了营销策略和方案,加大了市场开拓和促销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特别是第四季度,公司加大了止咳退烧等相关药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公司止咳宝片等相关药品销量同期对比增长幅度较大,导致收入增长的同时,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公司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止咳退烧等相关产品恢复性增长较快,特别是公司核心产品特一止咳宝片在知名度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本季度截止2023年3月20日止,止咳宝片的出库统计销量同比去年一季度增长了一倍多。公司止咳宝片等相关药品销售的大幅增长带来了经营业绩持续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当前,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的销售占比较高,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止咳宝片有一百多年历史,在清代末期就享有盛誉,具有“宣肺祛痰、止咳平喘”之功效。经临床总结有三大特点:一是对各类型的慢性咳嗽有显著效果,对止咳、化痰、平喘疗效十分明显,临控+显效率为73%,总有效率为93%;二是毒副作用低,疗程短、见效快、服药方便;三是对虚寒型和痰湿型咳喘治疗效果最好,总有效率分别是100%及95%。公司目前正满负荷生产该产品,保障市场供应,以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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