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22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15: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08,702,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092%。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90,111,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571%。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8,591,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21%。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1,110,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639%。

3、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1,203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47%;反对159,440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7,592,0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453%,回避本提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1,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47%;反对159,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洪波、戴威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3月21日下午4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胡明峰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3月21日下午4点30分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孙茂万先生、张莎莎女士为现场表决,蒋涛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茂万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日出具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92号)。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由352,648,939股减少至352,450,939股。

2、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日出具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94号)。2022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52.3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52,450,939股增加至353,973,939股。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本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三、其他事宜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办理完成之日内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济药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济药业”)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关于拟参与破产重整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以及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4月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4月6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吕简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电子信箱:gjyy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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