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闻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报工作办法(试行)》
1月18日,中基协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基金行业违规线索举报工作,加大对基金行业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履行自律管理职责,提高自律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办法,中国基金业协会通过协会官网在线举报平台、信件信函、协会发布或者认可的其他途径接收举报。协会将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予以登记。
办法规定,经登记的举报,作为线索由协会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处理。协会对被举报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的,通过协会官网公示,举报人可以关注协会官网公示信息。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东方日升(300118.SZ):高管朋友圈违规秀订单,收警示函
1月20日,东方日升公告,公司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员工庄某在微信朋友圈称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违规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宁波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尽快形成整改报告。
铜牛信息(300895.SZ):因存在内审制度未落实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1月18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北京证监局调查,公司对北京航天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航天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等的相应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42.92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1.46%。
此外,公司还存在董事会决议程序不规范、三会记录不规范、内幕信息登记表记录不准确、内审制度未落实等问题。
创新医疗(002173.SZ):因子公司成本确认不规范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1月18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6至2018年度存在体检、治疗、设备销售等业务收入、成本确认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建华医院在公章使用、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及存货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华夏航空(002928.SZ):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被责令改正
1月20日,华夏航空公告,公司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贵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据悉,贵州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1年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政府补助、营业收入、费用跨期确认等核算不规范问题。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胡晓军、总经理吴龙江、财务总监张静波、董事会秘书俸杰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集友股份(603429.SH):实际控制人被留置并立案调查
1月29日,集友股份公告,收到重庆市巴南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徐善水个人因涉嫌行贿而被留置并立案调查的通知书。
上实发展(600748.SH):因涉嫌信披违规,证监会对公司立案
1月16日,上实发展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立案。
证券公司
太平洋(601099.SH):因违规新增有关产品规模,云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
1月17日,太平洋公告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于2017年3月设立并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静12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期限匹配、估值方法上均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要求不得新增规模,但公司仍违规新增该产品规模。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的行政监管措施。
指南针(300803.SZ):全资子公司网信证券原高管10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月20日,辽宁证监局对网信证券(现更名“麦高证券”)及相关责任人连发10份监管函。
监管措施内容显示,网信证券存在主要问题为:
一、网信证券董事会未对债券交易业务、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实质审查,未定期评估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二、网信证券因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三、开展的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未按规定进行核算。网信证券在买断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时终止确认了其所卖出回购的金融资产,且未就其承担的回购义务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也未在年末计提利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四、网信证券债券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合规风险,部门管理混乱,未建立有效监督制衡机制,对债券交易人员管理存在重大漏洞,未核实真实交易对手身份,签订“抽屉协议”规避监管要求。五、对投资标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缺失,信息披露不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辽宁证监局对网信证券原10名高管采取了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其中,时任网信证券董事长刘平、总经理王媖、固定收益部业务负责人徐军、计划财务部负责人艾中华、固定收益部业务部二部负责人段崴、固定收益部业务三部负责人卢玉红6人15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相关职务。
时任网信证券合规总监张松启、分管债券交易业务的副总贾向安、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张家军3人10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相关职务。
时任资产管理部负责人李亚平5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相关职务。
基金/投资公司
珠海育邦:因私募业务存在违规情形,被责令改正
1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珠海育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故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曹罗轩作为珠海育邦私募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梁智强作为珠海育邦私募的合规风控负责人,均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综上,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鸿基天成:因三项违规,收警示函
1月1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等相关信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等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永续传承:公司管理人存在三项违规,收警示函
1月16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深圳市永续传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作为深圳博达天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未实际参与深圳博达天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二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部分投资者披露博达天禧2019年7月至今的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材料。
三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相关资料。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王媛媛,卢陶然 编辑: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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