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1月30日的庞大集团(601528)股东大会越来越近。公司的各类公告消息,越来越密集。大家所关心的庞大集团3年35亿元业绩承诺已经很悬了。
今年前三季度,庞大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201.59亿元,同比下降4.7%;归母净利润为-1.56亿元,上年同期为6.1亿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对比此前重整投资人所作出的3年35亿元业绩承诺,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而且越来越大。重整投资人今年大概率将触发业绩补偿。
庞大集团被问询后又遭通报批评
2022年11月8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交易所关于三季报的问询函,就公司的经营状况、业绩承诺等事项,交易所在问询函中追问了公司多项财务细节问题。上交所问询道:针对“关于公司货币资金及偿债风险。定期报告显示,近三年来公司短期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融资规模逐年增加,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季度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71亿元、14.77亿元、20.68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余额分别为4.32亿元、8.9亿元、11.21亿元;同时,长期贷款融资规模存量金额较大且逐年减少,相关同期长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6.96亿元、42.07亿元、39.34亿元。”等情况,上交所提出包括“存量短期贷款、长期借款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来源、借款时间、借款期限、具体用途等”等问题。
从问询函提及的事项来看,被关注的财务细节问题背后,指向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其中关于投资者所关心的公司3年35亿元业绩承诺也被问及。根据重整计划,深商集团、国民运力及元维资产联合作为重整投资人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三年合计达到35亿元。然而,2020年、2021年、2022年前三季度庞大集团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0亿元、8.98亿元、-1.56亿元。
如今,庞大集团业绩差距越来越大,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2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不仅如此,昨晚,上交所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庞庆华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庞庆华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11月11日,公司在回复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时披露,2019年4月9日,庞庆华曾与元维资产、深圳市维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相关协议中约定,自重整计划中庞庆华所持公司股票过户后10日内,由元维资产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向庞庆华支付5000万元,若未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达到4元/股以上,则在二级市场连续3日收盘价达4元/股时,庞庆华可要求元维资产向其支付1.5亿元。公司回复公告显示,相关协议是由原控股股东与元维资产及维景实业签署的,协议属实。协议相关方约定,庞庆华股票划转后将在条件成立的前提下,由元维资产或维景实业向其支付人民币2亿元。相关约定事项与重整计划中相关方无偿划转股票不符,且未及时予以披露。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庞庆华予以通报批评。
庞大集团:目前公司经营状态正常
庞大集团曾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状态正常。公司二手车业务遍布国内24个省、市及自治区。重点分布于京津冀、晋鲁豫陕、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公司目前已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且未来将会加大二手车出口业务。
二级市场方面,从2021年9月高点算起,庞大集团股价一度腰斩。资金从庞大集团最初破产重整之初的乐观,变为冷静之后的人气涣散。如今,公司的股价几乎要跌破1元/股,存在退市风险。
近年来,A股市场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表现活跃,承诺或者触发业绩补偿的上市公司案例增多。部分案例中承诺人出现补偿拖延等情况。《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业绩补偿催收不力也会同样收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2021年5月12日,百利科技披露潞宝兴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公告,潞宝兴海2019、2020年分别实现净利润4662.04万元、7346.78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2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8.72%、22.26%,业绩承诺合计完成率为20.74%,未完成的净利润合计为4.58亿元。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承诺方应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共计2.57亿元,其中潞宝集团、重庆兴海应以现金方式分别支付1.54亿元、1.03亿元。同时,百利科技已向二者分别发送了要求其支付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款的通知。
此后,上交所多次通过监管工作函督促百利科技尽快推进业绩补偿事项、要求其督促业绩承诺方严格遵守前期协议约定,但潞宝集团、重庆兴海仍未及时按照债转股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迟至2022年8月22日,百利科技才披露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称,各方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偿款分期支付安排,并于2022年9月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随着业绩承诺时间到期,补偿义务不履行的案例也时有出现。有市场人士表示,对于如何避免“踩雷”业绩补偿陷阱,应重点关注业绩承诺与补偿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例如收益法高估值下是否做出业绩承诺、高业绩承诺是否可实现、业绩补偿内容及方式是否有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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