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2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负责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晓峰先生和潘世玉女士。因潘世玉女士工作调整,故指派尹苗枝女士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晓峰先生和尹苗枝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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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尹苗枝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尹苗枝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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