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盐集团”)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业绩补偿协议”)。苏盐集团承诺交易标的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连锁”)以收益法评估资产2021年租金收入不低于3,335.46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间苏盐连锁年租金收入未达到承诺租金收入数,苏盐集团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2021 年度业绩承诺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2)00449号),苏盐连锁2021年以收益法评估资产的租金收入数为2,954.34万元,完成承诺业绩的88.57%,苏盐集团应向公司予以股份补偿 2,275,546 股。
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拟确定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涉及的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2)第 0144 号),以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2)00450 号),截至2021 年12月31日,苏盐连锁及其子公司名下收益法评估资产较重组时评估值发生了5,713.00 万元减值,根据双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苏盐集团应承担减值测试股份补偿数量为 532,130 股。
依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1.00元价格回购苏盐集团持有的2,807,676股,并依法予以注销。2022年7月2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截至2022年9月8日债权申报期结束,未有债权人进行申报。2022年11月18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对股份回购事宜进行明确约定。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807,676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3585%,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苏盐集团持有公司的2,807,676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现金红利返还情况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苏盐集团应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168,460.56元、 2019年度现金红利286,382.95元、2020年度现金红利162,845.21元,2021年度现金红利421,207.55元。2022年11月22日,公司已经收到苏盐集团返还的补偿股份对应的上述现金红利合计1,038,896.27元。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注销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股份变动报告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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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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