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持有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公司”、“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89,802,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4%,所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参与定向增发认购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临2022-019),浙江新能在本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35,299,575 股,即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0%。
2022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浙江新能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15日,浙江新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1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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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2:在2022年6月集中竞价减持期间,由于浙江新能工作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相关情况,浙江新能错误买入钱江水利股票20,000股,导致当前持股数量为68,672,472股,上述减持总金额亦不包含误操作部分。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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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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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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