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物资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物资公司所作的担保余额总计为18,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图书城”)于2022年11月1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所属公司为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北方图书城为物资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意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银行要求互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44,000万元,期限两年,具体金额以与相关银行协商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2021-003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物资公司所作的担保余额总计为18,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可用担保额度为25,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物资公司注册资本:2,957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2月20日,住所:沈阳市铁西区齐贤北街29号,法定代表人:马彬,主营印刷所需纸张、印刷材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购销业务。本公司现持有物资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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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北方图书城为物资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物资公司从事印刷物资贸易经营业务,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实现更好发展,办理银行授信补充经营所需资金需求。
物资公司系公司下属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物资公司的发展,同意北方图书城为物资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4,00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22.47%、3.3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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