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七年后,恒丰银行和贵州凯里农商行的“6亿元票据案”迎来新进展。该案历时七年,中间经过多次审理,最终以恒丰银行的败诉而收场,其终究未能从贵州凯里农商行的手中讨回6亿元的巨额汇票款。
纠缠七年后,恒丰银行和贵州凯里农商行的“6亿元票据案”迎来新进展。
同近年来银行同业合作中频繁曝光的诸多案件类似,这起巨额票据案也是由一场“萝卜章”事件引起。
处在事件漩涡中心的恒丰银行,由于其分行原行长助理勾结犯罪分子,伪造贵州凯里农商行印章,最终造成了两家银行之间的这起票据纠纷。
该案历时七年,中间经过多次审理,最终以恒丰银行的败诉而收场,其终究未能从贵州凯里农商行的手中讨回6亿元的巨额汇票款。
01
票据惹的祸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出自最高院的二审判决书,将恒丰银行和贵州凯里农商行(下称:凯里农商行)之间票据纠纷案的结果公布于众。
事实上,两家银行的纠纷要从七年前说起。
2015年6月,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两份关于票据代理转贴现的协议,约定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为凯里农商行代理票面金额合计为7亿元的转贴现业务。
在这两份协议的委托人处,均加盖了凯里农商行的印章。
此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对协议所涉及的14张商业承兑汇票分别办理了转贴现,并向凯里农商行支付了转贴现款。在票据的背书人处,加盖有凯里农商行的汇票专用章。
后来,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又将案涉票据背书,转让给后手银行。
然而,案涉票据到期后,因出票人无力解付,7亿元的票款最终只托收回1亿元。恒丰银行南通分行遭到后手银行的追索。
2015年12月,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向后手银行清偿了未能托收回的6亿元票款。之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向其前手银行凯里农商行发起追索,要求凯里农商行向其偿付6亿元的汇票款及赔偿相应损失。
为了通过诉讼追索这笔巨额票款,恒丰银行南通分行还特意和两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了两位代理律师,花费代理费466.78万元。
在向法院的诉求中,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也要求凯里农商行对这笔费用一并承担。
02
行长助理受贿获刑
对于两家银行的这场纠纷,还不得不提一家叫南京中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中立)的企业。
在这场纠纷爆发前的2014年,凯里农商行和南京中立签订共同合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一年。在双方这场合作中,凯里农商行赚取通道费,费用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二收取。
合作达成后,同年10月,凯里农商行委派了两名员工到南京中立负责监管和盖章。
关于二者的合作,具体业务模式先是由南京中立向两位银行员工报第二天需要用的资金额度,然后由两员工汇报给凯里农商行。统计完成后,再由两位员工代表银行在承兑汇票的背书处加盖凯里农商行汇票专用章。
该模式操作一个多月后,凯里农商行撤回两名员工,双方再没有发生业务。
至此,南京中立和凯里农商行合作汇票业务的事,似乎跟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扯不上任何关系。
然而,谁能想到,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一开始签订的那两份案涉票据协议,竟然是伪造的虚假协议。协议及案涉票据上面的关于凯里农商行的公章、汇票专用章以及经办人的印章,经司法鉴定竟都是犯罪分子伪造的。
有趣的是,涉及伪造这些印章的犯罪分子,是郁某军、强某、郁某华三人。这三人又是何许人也?
郁某军正是南京中立的实际控制人,而强某是南京中立的副总经理,郁某华则是财务负责人。到案后,此三人对伪造凯里农商行印章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然,有人也许已经发现,如果是三人单方面的伪造,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是不可能那么顺利就签订了两份虚假的汇票代理转贴现协议。
那么,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处是否有人对此事有“贡献”呢?答案是肯定的。
经查,在办理案涉转贴现业务中,身为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原行长助理的鲁某东与上述三位犯罪分子有勾连。业务办理中,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未向凯里农商行通过电话核验票据真实性,也未对办理业务人员是否为凯里农商行工作人员身份以及相关授权书进行核实。对于票据记载的基本信息亦不予关注,疏于审查甚至放任不予审查。
最终,“内鬼”鲁某东以受贿罪被判刑七年。
03
恒丰银行二审败诉
案件发生后,除了鲁某东锒铛入狱,与其存在勾连的郁某军、强某、郁某华三人也因涉嫌票据诈骗而悉数落网。
至此,只留下向后手银行垫付了6亿元票款的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一心向前手银行凯里农商行追讨这笔票款。
两家银行因此案对簿公堂后,法院于2017年10月作出第一次一审判决。彼时,凯里农商行败诉,被判决向恒丰银行南通分行赔偿6亿元的票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高达466.78万元的律师代理费。
凯里农商行不服,于是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2018年11月作出裁定,将案件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然而,重审后,案件剧情迎来大反转。
这次,一审法院判决了驳回恒丰银行南通分行要求凯里农商行赔偿6亿票款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的诉求。
但是,这次又换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服,于是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向最高院提起上诉。该案兜兜转转,最终又回到了最高院的手中。
在最高院审理过程中,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曾试图变更上诉诉求。一开始,其上诉诉求是“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凯里农商行向其偿付6亿元的票款及损失,并承担466.78万元的律师代理费”。
后来,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又申请变更上诉诉求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凯里农商行返还其已支付的合计约6.85亿元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从“偿付票款”到“返还本金”,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诉求变更并没有得到最高院支持。
与此同时,在一审时,一审法院认为“办理案涉转贴现业务中,由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原行长助理鲁某东与犯罪分子勾连......对票据记载的基本信息亦不予关注,疏于审查甚至放任不予审查”。所以,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存在过错。
由于案涉的票据代理转贴现合同是伪造的,一审法院指出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与凯里农商行自始便不存在代理转贴现合同的关系。
此外,一审法院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的,由付款人自己承担错误付款的责任。
于是,恒丰银行南通分行要求凯里农商行偿付6亿元票款及利息、代理费的诉求被一审法院驳回。
最高院对案件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也判决了驳回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诉求,维持原判,并裁定判决为终审判决。
同时,最高院二审的案件受理费306.51万元,也由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承担。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恒丰银行在业界曾有“票据之王”的称号,如今却因票据业务深陷多起官司纠纷泥潭。
据媒体报道,近几年恒丰银行涉及的多起票据业务民事纠纷的涉案金额合计高达数十亿元。
这些案牵涉银行众多,既有村镇银行,也有城商行、农商行、股份行。而凯里农商行只是被牵涉其中的银行之一。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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