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段芳媛)11月14日,华纳药厂相关负责人在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回应专利诉讼案件相关问题。华纳药厂财务负责人曹湘琦表示,南京圣和再次提起诉讼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仅为原告南京圣和提起诉讼主张且由大连中信共同承担的金额,不代表法院审理结果。
曹湘琦称,由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已聘请律师对原告诉请合理性、证据真实性、诉讼标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将从诉讼程序和实体上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1年底曾发布公告,与南京圣和方面关于左奥硝唑片专利纠纷诉讼此前已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判决公司和大连中信共同承担南京圣和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及诉讼费用。此后,公司已停止涉诉产品的生产、销售,且于2021年12月30日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启动三级召回程序,召回市场所有左奥硝唑片,该判决义务均已履行完毕。过往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收占比较小,前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于前次诉讼结果,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202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再审申请案件。
此外,就投资者关心的创新药研发问题,华纳药厂表示,目前,公司在研产品93个,其中一类创新药9个(其中乾清颗粒已开展II期临床试验),二类改良型新药2个、仿制药研发项目51个、一致性评价项目23个、国际注册项目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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