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私募正圆投资致歉:承诺跟投一年内不赎回,暂停新产品发行
近日,百亿私募正圆投资基金经理戴旅京在《致投资人的一封信》中向投资者致歉,坦诚今年以来他管理的大部分产品损失惨重。
戴旅京表示,在2021年之后,公司产品规模快速扩张,与其过往集中持股、灵活交易的风格暂不适应,管理不够灵活圆融,没有充分考虑到短期价格与长期价值的偏离度,未对投资组合采取快速保护措施,调整也不及时。
戴旅京在信中承诺,自己跟投的资金未来一年内将不做赎回,同时会暂停新产品发行和新投资者申购,全力做好现有产品管理。
此外,正圆投资亦承诺,今年以来跟投戴旅京产品的2050万元在其所管产品净值创新高之前不赎回。
监管要闻
证监会发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8月19日,证监会发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本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提示市场主体在执行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引导并督促市场主体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二是继续做好年报审阅中发现上市公司问题线索的跟进处理工作,尽早发现并防范相关风险。三是进一步收集整理系统内各单位一线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加强沟通交流,统一监管认识。四是对于上市公司在执行中存在争议的会计核算与财务信息披露问题,适时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形式,明确监管标准,同时继续以案例解析的形式,指导市场实践。五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持续关注收入、金融工具、租赁准则的实际执行情况,深入研究新业态、新模式、新交易下面临的会计处理问题,积极做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配套服务工作。
中证协发布第7批IPO配售对象黑名单
8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2年第7号)》,决定对在2022年6月的3个主板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3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分别是余惠华自有资金账户、张序宝自有资金账户、傅林坚自有资金账户,黑名单时限自8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为期6个月。
多家退市公司被监管追责
8月16日,从深交所获悉,东海A退、邦讯退、天首退、德威退、网力退等多家退市公司,因业绩披露违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受到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在业内人士看来,对退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充分体现出监管“零容忍”查处重大恶性违规的态度,将对相关上市公司形成威慑效应。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连城数控(835368.BJ):涉嫌内幕交易,董事长李春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8月19日,连城数控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董事长李春安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司表示,日常经营管理由高管团队负责,董事长被调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ST蓝盾(300297.SZ):虚增利润3.82亿被罚
8月19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了对于*ST蓝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ST蓝盾子公司中经电商于2017年~2019年之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3.8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2亿元,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蓝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50万元。
同时,时任中经电商董事长柯某耀、时任蓝盾股份董事长柯某庆等15名董监高一并被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170万元,其中包括2名董事以及3名监事。
长鸿高科(605008.SH):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事项,收警示函
8月17日,长鸿高科公告,公司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骅、胡龙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7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于6月28日收到单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314.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51%。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政府补助事项,违反了相关规定。
隆基绿能(601012.SH):李春安被立案事项涉嫌内幕交易标的并非本公司股票
8月21日,隆基绿能公告,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报道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李春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的相关新闻。李春安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李振国和李喜燕的一致行动人。经向李春安确认,其本次被立案事项涉嫌内幕交易标的并非本公司股票,且不涉及公司的相关事项。目前,李春安在公司不担任包括董事在内的任何职务,且不参与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证券公司
招商证券(600999.SH):配合证监会调查,业务正常开展
8月15日,招商证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8月15日早间,招商证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正在配合证监会调查,IPO等业务正常开展,相关资质和业务短期不受影响。另外该工作人员称,公司已履行投资者赔付责任,后续处理情况要等证监会调查结果。
中信建投(601066.SH):因报送材料不准确不完整,收警示函
8月19日,云南证监局对中信建投云南分公司出具警示函,因该公司向云南证监局报送的材料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云南证监局要求,中信建投云南分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开展全面整改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于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基金/投资公司
广济惠达: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的行为,收警示函
8月19日,天津证监局对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公司存在管理未备案基金和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鼎吉英力: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收警示函
8月15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鼎吉英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嘉谟资本:因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收警示函
8月17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经查,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的情形,违反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情形,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嘉谟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嘉谟资本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王媛媛,卢陶然 编辑: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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